越南广治省警方10月17日通报,侦查机关已对33岁男子泰清章(Thái Thanh Chương,音译)作出起诉决定并实施临时羁押,罪名包括诈骗侵占财产和伪造机关、组织文件。警方称,泰清章居住于广治省金富乡。

据广治省警方调查,泰清章9月初在网上订购了8张伪造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财产所有权证书。随后,他使用其中两张登记在自己名下、对应同山坊两块并不存在土地的假证书,向一名叫敏(Minh,音译)的女子兜售。警方称,敏因信任泰清章而同意购买,并分两次转账共6亿越南盾作为签订合同的定金;泰清章把假证书交给受害人,并约定日期办理公证过户。

警方在扩大调查中还发现,泰清章以同样手法诈骗另外3人。警方称,他从各受害人处侵占的金额合计约56亿越南盾。

从泰清章案延伸,警方进一步查明37岁男子阮清海(Nguyễn Thanh Hải,音译)涉嫌放高利贷。阮清海居住于广治省东泽乡。警方称,3月30日至10月13日期间,他向泰清章放贷57次,总额超过56亿越南盾,利率远高于《民法典》规定,非法获利超过5.89亿越南盾。警方已就民事交易中放高利贷罪对阮清海作出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