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廣治省警方10月17日通報,偵查機關已對33歲男子泰清章(Thái Thanh Chương,音譯)作出起訴決定並實施臨時羈押,罪名包括詐騙侵佔財產和偽造機關、組織文件。警方稱,泰清章居住於廣治省金富鄉。

據廣治省警方調查,泰清章9月初在網上訂購了8張偽造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財產所有權證書。隨後,他使用其中兩張登記在自己名下、對應同山坊兩塊並不存在土地的假證書,向一名叫敏(Minh,音譯)的女子兜售。警方稱,敏因信任泰清章而同意購買,並分兩次轉賬共6億越南盾作為簽訂合同的定金;泰清章把假證書交給受害人,並約定日期辦理公證過戶。

警方在擴大調查中還發現,泰清章以同樣手法詐騙另外3人。警方稱,他從各受害人處侵佔的金額合計約56億越南盾。

從泰清章案延伸,警方進一步查明37歲男子阮清海(Nguyễn Thanh Hải,音譯)涉嫌放高利貸。阮清海居住於廣治省東澤鄉。警方稱,3月30日至10月13日期間,他向泰清章放貸57次,總額超過56億越南盾,利率遠高於《民法典》規定,非法獲利超過5.89億越南盾。警方已就民事交易中放高利貸罪對阮清海作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