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将黄金交易强制非现金支付的门槛从2000万越南盾下调至500万越南盾。根据第390/2026/NĐ-CP号法令,自2026年10月16日签署之日起,同一客户在同一天内买卖黄金的累计金额达到500万越南盾及以上,即须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该法令由副总理阮文胜签署,修订补充了第24/2012/NĐ-CP号法令及第232/2025/NĐ-CP号法令的相关条款。

新规同时适用于买入和卖出两个方向。客户向黄金经营企业出售黄金、回收资金或转向其他投资时,同样受这一门槛约束。交易金额按客户同一天内的累计总额计算,而非单笔金额,因此把一笔交易拆成多次买卖并不能免除非现金支付义务。文化报举出的例子是:一名客户当天先买入价值300万越南盾的黄金,再买入250万越南盾,累计550万越南盾,已超过门槛,须按规定以非现金方式结算。

非现金支付不限于传统的银行转账。法令认可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转账、扫描二维码、使用银行卡、电子钱包及其他合法电子支付工具完成付款。文化报提醒,客户在前往门店前应检查账户、银行卡或电子钱包是否可用,并确认当日线上转账限额和账户余额;若交易金额超过现有转账限额,宜提前向银行了解可行方案,以免在柜台耽误时间。

这一调整直接影响有购金储蓄习惯的民众。以往只需携带足额现金到店,如今还需确保银行账户或电子支付工具在交易达到门槛时可以正常使用。由于门槛以交易金额而非黄金重量计算,金价随时段波动,同一重量的黄金在不同时点可能对应不同金额,买家应以实际应付总额判断适用哪种支付方式。

文化报指出,第390/2026/NĐ-CP号法令的相关调整旨在提高黄金市场管理的透明度、控制资金流向并支持税务管理工作。法令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意味着民众和黄金经营企业须尽快适应新的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