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贵、保信孟海和保信明珠三家黄金珠宝品牌近日同步通知客户,自10月16日起,单日累计金额达到500万越南盾及以上的黄金买卖交易,须依照法律规定通过非现金支付方式完成。三家企业提醒客户留意这一规定,以便交易顺利进行。

富贵在最新通知中进一步要求,只与客户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交易,不接受电子钱包、非本人账户或证券账户。这意味着客户即便使用非现金方式,也须确保付款账户与交易人身份一致。

此次调整将非现金支付的适用门槛从每日2000万越南盾下调至500万越南盾。此前依据第232/2025/NĐ-CP号法令,单日累计2000万越南盾以上的黄金交易须通过账户支付;第390/2026/NĐ-CP号法令将门槛降至500万越南盾。客户因此需要关注当日累计交易金额,以选择符合规定的支付方式。

第390号法令还修改补充了第4条第7款,规定珠宝、美术品黄金的生产、加工和买卖活动不再属于有条件投资经营行业。但报道指出,不再属于有条件经营行业并不意味着组织和个人可免除相关法律义务,此类活动仍须满足产品质量、标准计量、商品标签、明码标价、发票凭证、税务、消防、环保、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反洗钱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