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于10月15日代表中央委员会签署第105-KL/TW号结论,内容涉及吸引和重用重点行业、领域人才,服务国家快速、可持续发展。该结论在越共十四届四中全会后形成,提出把人才视为国家特殊战略资源,并要求在认识、体制和治理方式上实现根本转变。
结论指出,越南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在发现、培养、吸引、重用、待遇和表彰人才方面逐步完善,部分机关、地方、教育机构、研究院和企业已主动建立机制吸引和重用人才,知识分子、专家和科学家队伍不断壮大。但文件同时承认,人才工作仍存在不少限制:对人才的认识不够充分统一,管理方式偏重手续,体制、机制和政策分散、缺乏同步,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之间、国内外之间人才流动不畅,待遇政策尚不具吸引力。
文件将主要原因归于部分党委、党组织和机关单位负责人的认识与责任有限,并指出过去政策多集中于初始吸引、招聘和待遇,人才安排、使用和重用未能相称。结论要求从按组织和编制管理人员转向人才治理与开发,以产品、结果和贡献价值为主要衡量标准,把重用作为关键环节,把人才来源建设作为根本和长期任务。
在目标方面,结论提出到2030年完善人才体制、机制和政策,形成确定、公布和订购战略任务与重大课题的机制,力争吸引和重用约1000名国家级人才,投入科学基础、人工智能、半导体、量子、数据科学、战略技术等具体任务和项目;建成并运行国家人才数字基础设施,尤其是国家人才数据库,形成开放的国内专家网络。到2045年,越南力争进入全球人才竞争力指数前20个国家行列。
结论还提出多项任务和措施,包括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完善体制和政策、集中资源投向重点领域、创新人才发现选拔使用和评价方式、主动培养国家人才来源,以及建设尊重人才的文化。文件明确,人才主要依据品德、实际能力、具体产品、职业信誉和实际贡献来识别和评价,不把人才等同于高学历、学衔、学位、管理职务或工作年限。
在资源安排上,结论提出国家预算用于人才工作的支出约占每年国内生产总值的0.1%,计入科学、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总资源;财政自主的省市可决定更高的人才支出水平。文件还要求推进分级分权,采用订购、按产品结果包干等方式管理资源,从细化流程控制转向在授权范围内赋予自主权,并与社会化、多样化资源相结合。
结论要求以订购战略任务、重大课题和重点项目作为发现、选拔、交办任务、重用和评价人才的依据,明确任务与执行人、权限和资源相挂钩;发现和推荐人才可来自国内外多种渠道,不区分公共和私营部门,公共部门不受编制指标限制。文件还提出区分研究中客观风险和失败与不负责任、欺诈或牟利行为,对不满足要求者及时停止交办任务。
在人才来源和环境方面,结论要求制定分群体、分行业、分阶段的人才培养计划,尽早发现和专门培养有天赋的学生,投资建设达到地区和国际水平的高校、研究院和重点实验室,赋予高校和研究院更高自主权并加强问责。文件提出建立“人才引领人才”机制,推行资深专家对青年人才的顾问和传帮带制度,同时建设尊重真才实学的文化,克服平均主义、本位主义和封闭心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