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于10月15日颁布十四届四中全会第31号决议,由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代表中央委员会签署。决议主题为在新纪元加强党的建设与政治系统建设,使其全面廉洁、坚强,以回应国家发展要求。越南之声10月18日刊出决议全文。
决议在观点部分提出“民为根”的立场,明确党的建设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并接受人民监督。决议称,一切主张、决策和政治系统的活动都应朝向国家民族利益与人民富裕、自由、幸福的生活,并把人民生活质量、社会共识和对党的信任作为衡量党建成效的重要标尺。
决议同时列出当前存在的限制与不足:分权分级未与责任、资源和权力控制同步,回避、推诿、怕担责、决策迟缓的情况仍有发生;思想、道德、生活方式退化及个人主义、“利益集团”、腐败、浪费等现象仍复杂演变。决议认为,主要原因在于部分党委、党组织和负责人自我革新、自我整顿的认识、责任与决心不足,内部自我预防、自我发现、自我纠错机制尚未真正有效,仍偏重违规发生后的处理。
在目标方面,决议提出到2030年实现自我预防、自我发现、自我纠错能力的明显转变,基本克服缺点纠正缓慢、反复出现的问题,并建设具备品质、能力、威望和责任的干部队伍,尤其是领导管理干部和一把手。到2045年的愿景是使党具备自我革新、自我整顿、自我完善能力,权力受到严密控制,廉洁成为准则。
决议列出四项重点方向:提升党经常性自我革新、自我整顿、自我完善的能力;把责任与权限及结果挂钩;完善分工分权、权力控制和问责机制;把革命道德价值与廉洁文化落到领导和执政实践中。决议还要求从“违规后处理”转向“早发现、早预警、从根源自我纠正”,避免小缺点积累成大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