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黄元营已签署决定,批准以出租经营权方式开发翠云公园基础设施资产,租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年。根据方案,出租标的包括部分沙滩、近岸水面以及与公园相连的多个功能工程和空间,目的是在公园、沙滩和水面之间组织配套服务,并增加休闲和旅游设施。
具体出租内容涵盖6座公共服务站和观海屋的顶层、1号和2号停车场、10个自行车及电动车和摩托车租赁服务站。方案还允许开发面积超过8600平方米的三胜塔广场部分区域,以及超过8500平方米的餐饮规划区,用于举办有商业目的的文化社会活动。沿公园内道路、广场和沙滩布置60个经营摊位,每个约10平方米,销售外带食品饮料、纪念品、泳装、服装并提供拍照服务。
中标单位不仅经营上述项目,还须负责管理、修缮、保养和维护翠云公园超过20公顷的全部面积,包括绿化系统、草坪、树池、开放空间、景观小品以及为民服务的建筑和工程,如鱼翁像、海岸救生棚、纪念屋、海岸急救站、6层地下室和现有服务站。承租方须自筹资金按规定定期维护,确保合同期内资产质量和功能,期满后按现状和质量要求交还国家。
胡志明市要求开发活动遵守已批准的规划和建筑方案,不得在公园和海滩上擅自安装或增建工程,以免改变海滨公园原有空间、景观和功能。决定强调,翠云公园须继续作为服务社区居民和游客的公共公园、开放式海滨公园,不得将公共空间使用权商业化,不得对社区共同使用需求收费。
胡志明市交通与工程技术基础设施管理中心被指定为翠云公园管理单位,对资产清单、现状、面积、价值、费用数据、预期收入和财务方案等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向市人民委员会和建设厅负全面责任。该中心须主持并协调相关机构组织拍卖,确保公开透明并遵守公共资产管理和拍卖法律规定,中标后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翠云公园由原巴地头顿省头顿市人民委员会投资建设,总投资约1.1万亿越南盾,2024年10月开工,2025年12月落成,被期望助力开发海洋旅游潜力、整饬城市景观并提升头顿地区公共空间质量。投入运营以来,该公园已成为吸引众多居民和游客的目的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