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一名23岁、来自老街省的女子G.T.S.在莱武桥跳桥自杀,留下遗书。其兄长Y.S.在社交媒体上称,妹妹今年4月与在河内读书的S.相识,随后收到自称S.妻子的女子发来的信息,对方称两人已育有两个孩子。8月,S.夫妇到河内与G.T.S.解决矛盾,之后S.的妻子将涉及该女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Y.S.称,许多不了解情况的人仍留言、发信息攻击其妹妹,致其精神崩溃并做出极端行为。
河内市律师团律师陈俊英表示,公民有言论自由和表达情绪的权利,但这不意味着有权公开他人私生活信息、使用私人图片或信息,或作出没有法律依据、损害他人名誉和人格的论断。他称,转发侮辱他人的帖文可能被视为助长该行为,并侵犯隐私、侮辱受害者;但并非存在负面评论或涉及感情纠纷就当然构成犯罪,主管机关须评估具体内容、侮辱程度、信息性质、目的、行为人的过错及各罪名的构成要件。
陈俊英还指出,一条帖子有数百、数千人评论,不意味着法律责任被平均分摊或无人负责,每个人的责任依据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包括行政和刑事责任;多人商议、形成统一意志并共同实施犯罪的,还须考虑共犯问题。他称,发帖人即使未直接辱骂、未号召攻击,但若知道或有依据认识到所发内容可能导致他人被诽谤、攻击,仍须从民事和刑事方面审视法律责任。
河内市律师团律师阮清松认为,社交媒体用户须对自己存储、提供、传输和传播的信息内容负责。利用社交媒体分享虚假、歪曲、诽谤、侮辱他人的信息,提供信息煽动矛盾、分裂、对安全秩序造成负面影响,或未经数据主体同意公开个人数据(法律允许的情形除外),可能被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建议,被侵害人应首先收集和保存证据,包括帖文和评论截图、帖子链接、账号名称及个人主页链接、发布时间、相关短信和电子邮件、屏幕录制视频,以及显示信息传播、实际后果和损害的材料;避免只截取个别语句导致事件被误解。有刑事违法迹象的,可附证据向有权限的公安机关提交控告书,以便受理和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