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一名23岁、来自老街省的女子G.T.S.在莱芜桥跳桥自杀,并留下一封信。其家属随后在社交媒体上称,她生前曾因一段感情纠纷被公开个人信息,并遭到大量网民评论和攻击。

据家属Y.S.在社交媒体上的说法,G.T.S.于2026年4月与一名在河内学习的男子S.相识,随后S.的妻子联系G.T.S.,称两人已育有两个孩子。2026年8月,S.夫妇到河内与G.T.S.解决矛盾,之后S.的妻子将相关信息发布到网上。Y.S.称,许多人不了解事情全貌便留言攻击其妹妹,导致她精神崩溃并做出极端行为。

河内律师团律师陈俊英表示,公民享有言论自由和表达情感的权利,但这不意味着可以公开他人隐私信息、使用私人图像或信息,或作出没有法律依据的损害他人名誉和人格的言论。他同时指出,并非所有负面评论或涉及感情纠纷的言论都当然构成犯罪,职能部门须根据具体内容、侮辱程度、信息性质、发布目的和行为人的过错等因素进行评估。

陈俊英还表示,如果发帖人没有直接辱骂或呼吁攻击,但知道或应当知道所发布内容可能导致他人被诽谤、攻击,仍可能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另一名河内律师阮清松指出,社交媒体用户须对自己存储、提供、传输和传播的信息内容负责;利用社交媒体散布虚假信息、诽谤他人、煽动矛盾或未经同意公开个人数据,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建议,遭遇网络攻击者应首先收集和保存证据,包括帖子及评论截图、链接、账号信息、发布时间、相关消息和视频等,避免以侮辱性言辞回应。若存在刑事违法迹象,可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提交举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