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0月19日上午听取《资产拍卖法(修订)》《律师法(修订)》《收养法(修订)》三项法案的呈文与审查报告,随后各代表团分组讨论。政府总理黎明兴在讨论《资产拍卖法(修订)》草案时表示,修法目标是加强国家对拍卖领域的管理,政府已责成司法部牵头会同各部委起草细则文件,确保与法律同步生效,并可能提前生效,同时安排对各部门、地方的培训指导。
黎明兴指出,该草案仍有若干存在不同意见的问题,包括适用范围与拍卖机构选择、参与方式与出价及预付款、在线拍卖与加价幅度、结果撤销与善意买受人保护。他说,国家将加强地价管理,拍卖时土地价格的确定程序须依照《土地法(修订)》草案执行,今后地方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须按地价框架和系数作出决定,专业机构将颁布具体规定。
黎明兴表示,政治局、总书记、国家主席和政府的观点是必须调节并管控社会住房和出租住房这一细分市场的价格,确保低收入者和普通劳动者有能力购房。他说,国家必须管得住、调得动,不能让国家需要管理的细分市场出现不合理涨价。他并要求拍卖机制与《土地法》《住房法》《房地产经营法》《招标法》相衔接,继续仔细审查相关法律之间的规定,使法律出台后便于适用,尤其是对地方而言。
讨论中,河内代表阮黄长赞同维持《资产拍卖法》统一规范全国拍卖程序的立场,但认为草案需更具体,以清晰区分并避免与《土地法》《公共资产管理使用法》《民事判决执行法》等专门法律冲突。海防市代表阮玉山建议明确属于专门法律的内容清单,避免各地对“程序、手续”范围理解不一。
此前10月18日下午的经济社会分组讨论中,黎明兴表示政府已推出多项措施推动社会住房和出租住房发展,住房价格尤其是公寓价格呈下降趋势。他还表示,随着《土地法(修订)》草案提交国会审议通过,土地和房地产价格可能继续下降,国家调控地价的工具将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