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日前发布第48-CTr/TW号行动方案,将中央政治局关于吸引和重用人才的结论105-KL/TW具体化为2026至2030年阶段的重点任务、方案与项目,并明确责任、进度、产出和资源来源,作为各级各部门制定本单位计划的依据。方案要求把人才发展纳入各行业、各地方的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同时发挥越南祖国阵线、各政治社会组织及民众在发现、推荐和举荐人才方面的作用。
在制度与政策层面,方案要求尽快审查和完善关于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破除在标准、年龄、资历和任命程序方面的障碍;确定并定期更新需要吸引和重用人才的尖端行业领域清单,建设开放、灵活的国家人才标准框架,包含通用基础标准和按对象、行业、任务类型划分的专门标准。方案还提出完善工资、税收、土地、住房等优惠待遇政策,尤其是在山区、边境、海岛地区,并加强人才工作中的分级分权。
财政方面,方案提出建立吸引和重用人才的专门财务机制,安排国家预算用于人才工作的资金约占每年国内生产总值的0.1%,计入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的总资源;财政自主的地方可决定更高支出水平。方案要求完善按产品和结果订购、包干的规定,推进社会化并多元化资源,通过税收、信贷优惠和公私合作提高社会资源投入比重,为企业成为吸引和重用人才的重要主体创造条件。
方案还要求完善全国范围内人才资源的协调、使用和共享机制,通过专家合同、咨询、兼任、借调、按项目工作等方式多元化动员和使用人才;统一建设并运行国家数据库、国家人才指标体系、国家人才门户网站和人才数字治理平台。在发现、选拔、使用和评价方面,方案提出按战略任务和具体产品结果使用人才,任务不达标时及时调整或终止交办,并以任务完成情况、产品质量、创造价值和贡献实效作为评价依据。
在人才源头建设上,方案要求按群体、行业和阶段制定人才培育与发展计划,注重培养青年专家、科学家、工程师和企业家,建立早期发现和专门培养有天赋学生的项目,重点面向基础科学和尖端领域;集中投资建设一批达到区域和国际水平的大学、研究院和重点实验室,并建立“人才引领人才”机制,实行资深专家与青年人才之间的顾问和指导制度。方案同时要求营造重才文化,保护敢想敢做敢担责者,完善表彰机制,并推进人才领域国际合作,建设连接海外越南人才的人才网络。
方案向国会党委、政府党委、民运与阵线及中央团体党委、中央宣教部以及各省委、市委、中央直属党委和中央各部门党委下达了具体任务,要求落实上述行动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