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正在审议《电力法》修订草案,其中新增条款拟在技术条件允许时,对用电客户实行高峰、低谷和平时段零售电价,并为民用电力客户制定分时段电价的实施路线图。草案同时提出逐步取消不同客户群体之间的电价交叉补贴。

草案还补充了电力市场、电力买卖和电力系统运行的相关内容,方向是推进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各个层级,并扩大直接购电对象范围。草案增加了停止或减少供电的情形,并对电费结算和电能质量的规定作出调整。在电价方面,草案提出取消客户群体间电价交叉补贴的路线图,明确部分电源类型的合同价格,以及鼓励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和储能系统的价格机制。

国会科技与环境委员会主任阮青海在审查报告中表示,委员会建议明确取消交叉补贴和电费支持政策的范围、对象与实施路线,并区分取消电价交叉补贴与对贫困户、政策家庭及经济社会特别困难地区民众的直接支持政策。阮青海说,支持措施需要有明确标准、资源和执行责任,公开透明,不能让电价市场化进程影响国家需要支持群体的用电可及性。

对于电价、电力服务价格和风险分配机制,该委员会基本赞同电价反映合理、合法成本的原则,以利于调动投资资源、逐步取消交叉补贴和发展竞争性电力市场。但委员会指出,草案要求购售电合同价格“确保足额回收”成本、投资资本和合理利润,可能被理解为国家为投资者保证财务结果,建议明确电价基于合理合法成本、投资效率、风险程度和市场条件形成,不把投资经营风险全部转嫁给国家、购电方或用电者。

按会议日程,该草案将于10月20日下午在国会代表分组讨论会上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