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监察署10月21日公布两项监察决定,分别针对河内住房投资与发展总公司(Tổng Công ty Đầu tư và Phát triển nhà Hà Nội)和越南民航局(Cục Hàng không Việt Nam)。两项监察均属该署2026年工作计划,直接监察期限均为自公布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对河内住房总公司的监察聚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审查其管理使用房屋与土地资产以及合资、出资、退股等活动。监察期共7年,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实际需要,可延伸核查该期间前后的相关内容。监察组共10人,由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局副局长张庆海(Trương Khánh Hải)任组长,第四局综合处处长黄青龙(Hoàng Thanh Long)任副组长。

政府监察署副总监察长阮清俊(Nguyễn Thanh Tuấn)在公布仪式上要求监察组严格遵守国家秘密保护和保密文件制度,所有评估与结论须以透明、客观、准确收集的档案材料为依据,如发现违规须逐项指明并对应具体个人和集体的责任。他并请河内市人民委员会、相关厅局及河内住房总公司按指导提纲主动、完整、准确准备材料并配合监察。

同日公布的对越南民航局监察,审查其执行政策法律及履行若干被交办任务的情况,监察期为5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必要时可延伸。监察组由监察署建设领域投诉举报处理局副局长陈国勇(Trần Quốc Dũng)任组长,将查明民航服务价格国家管理、航空领域许可证发放与专业条件审批维持、专业监察检查工作以及此前监察结论落实等情况。

政府监察署第七局局长黄兴(Hoàng Hưng)表示,航空业是特殊经济行业,涉及多个管理领域,对安全安保要求严格,监察须充分考虑行业实际背景与特点,客观评估每个问题。他要求监察组不仅发现履职中的不足,也要记录被监察机构的积极成效和有效做法,对发现的不足分析原因、依规确定责任并提出整改措施,使监察建议既维护国家管理纪律,又有利于航空业安全可持续发展。监察署要求民航局及时、完整提供材料并作出解释,妥善保管相关档案,避免遗失损坏影响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