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围绕两个内容展开:评估该部门在重组一年多后的组织和运行情况,明确指出体制、机构、运作方式以及结论执行效力方面的瓶颈;并就对完善“加强党对监察工作的领导,满足当前预防和打击贪污、浪费、消极现象的要求”方案提出意见。
在肯定和表彰成果后,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要求,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监察工作的革新必须置于党的领导方式全面革新的总体框架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两级地方政府机构重组与运作;实行分级分权并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该部门的组织和运作必须集中、统一、畅通、贴近基层;控制权力,严肃纪律,保护人民,服务发展。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强调了6个观点。
第一,确保党直接、全面的领导,尊重宪法和法律至上,严格管控权力。
监察工作必须符合职能、权限、程序、手续,客观、公正、独立地进行评估、结论并对结果负责。分级分权到哪里,问责、监察、检查及管控机制就必须跟进到哪里。
第二,以国家、民族利益、人民利益、纪律纲纪和发展为最高目标。
监察工作必须有助于净化机构,提升管理效能,有效利用资源,为发展创造透明环境。严厉处理贪污、浪费、消极现象,同时保护做事正确、敢于为了公共利益创新的人。
第三,强力转向预防、预警、从早期、从远处、从基层控制风险。监察工作必须聚焦高风险领域、地区和环节,有异常迹象或受到人民关注的领域。
第四,以监察后的整改结果和管理上的转变为衡量标准。所有建议必须明确事项、责任人、责任、权限、期限和结果。
第五,该部门的组织架构和权限必须与政治体系和两级地方政府同步,精简、集中、统一、专业、畅通但不脱离基层。
第六,建设廉洁、有胆识、专业、现代化的部门,在监察活动中控制权力。该部门必须是纪律、廉洁、公职责任的典范。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要求该部门立即集中落实7项核心任务。
首先,整顿监察计划和组织的制定。每一次监察都必须明确目标、范围、进度、成果、责任。
对照监察计划与党的检查计划、国家审计和行业检查计划,避免重复、重叠,同时不遗漏存在潜在风险的领域和地区。
第二,缩短时间,提高监察结论的质量。监察结论必须基于充分证据,明确行为、原因、后果、责任、措施、期限。
结论草案的审查必须实质有效,但不要增加层级,不能模糊结论出具者的责任。
第三,集中处理积压的结论和建议。建立共同的跟踪系统,定期报告。
第四,提升责任处理效力,加强与法律保护机构的协调;必须区分直接责任、管理责任、负责人责任及各时期责任;处理结果与后果相称。材料移交、接收、补充、反馈必须有明确对接人和期限。
第五,在接待公民、解决申诉控告方面实现转变。负责人必须接待群众、对话、从问题产生地解决;不得将案件转来转去。
第六,严格落实第164/2026号法令,加快推进包括6个数据库在内的数字平台,其中4个为国家数据库。数据必须正确、完整、干净、鲜活、统一、共享;明确创建、更新、开发、保护的责任。
第七,加强内部纪律、纲纪和权力管控。加强对监察组的监督,控制利益冲突、信息使用和数据。
严格处理骚扰、谋私、泄露信息、篡改监察档案、非法干预监察活动的行为。
(编译:Jon;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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