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和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11月8日通报,已对30岁男子武庭秀(音译,绰号“小红”)作出起诉决定并实施逮捕羁押,以调查其在参加忌日宴期间因矛盾而持刀伤人的行为。警方指控的罪名是“故意伤害”。
据警方初步信息,8月26日,武庭秀在锦林乡拜井一村一户熟人家的忌日宴上,与40岁、居住在溪油乡的H.V.T.发生矛盾,双方争吵并推搡。在场人员劝开后,武庭秀离开现场,但随后持一把刀返回,连续攻击H.V.T.,致其重伤。伤情鉴定结果显示,H.V.T.的身体损伤比例为50%。
经过调查和补充案卷,庆和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于11月7日逮捕武庭秀,次日公布起诉与羁押决定。锦林乡公安表示,武庭秀此前有赌博和使用违禁毒品的前科,曾多次被职能部门传唤、提醒和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