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上午,河内市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审理Phó Đức Nam(Mr Pips)及同案犯涉嫌诈骗侵占财产、洗钱和逃税一案,进入辩论环节。被告Nguyễn Hòa Bình(Shark Bình)在庭上自行辩护,回应检方此前提出的9至10年有期徒刑量刑建议。
Shark Bình表示,有保护部分受害人权益的律师在之前的庭审中建议审判委员会判处高于检方建议的刑罚。他认为,这可能是因为律师和受害人对他在受审过程中仍保持相对乐观、甚至有些开朗的态度感到不满。他解释,自己已被羁押一年多,经历了失望、烦闷、紧张等情绪,逐渐接受现实并稳定精神。他说:“被告确定出庭就是长期坐牢、刑期很长。现在去坐牢了,被告也没有什么可失去的,只剩下精神。如果在狱中精神不乐观,就会导致崩溃、紧张、抑郁、疾病,甚至寻死。”
Shark Bình还引用“百言不如一行”的说法,称自己在侦查阶段就已指示全额退还从Phó Đức Nam处收取的费用。他认为,如果已主动克服全部后果却仍被建议加重刑罚,将难以鼓励本案及其他经济案件被告自愿克服后果。他请求审判委员会、律师和受害人谅解他近日庭审中的精神状态和态度。
在听到检方求刑9至10年后,Shark Bình称对未来感到非常担忧和害怕。他回顾自己20多年发展多个科技创新商业模式的经验,将创新领域比作先辈开荒,始终面临风险,最大风险之一是“法律盲区”——企业率先开发新产品、新模式,但尚无充分法律框架指引,导致经营活动有时处于对错边界。他以Ngân Lượng公司为例,称该公司2008年创业,直到2017年才获得越南国家银行颁发的支付中介和电子钱包运营许可证;他承认在未获许可期间,公司曾多次因涉嫌违法行为与职能部门接触。
Shark Bình请求审判委员会审议并区分真正为社会创造价值的创新模式与利用技术从事不良目的的行为,作出适当判决,既足以威慑又鼓励创新。关于自身责任,他表示在侦查阶段就确定诚恳申报、承认责任,甚至供述了超出自身责任范围的内容,但起诉书和检方论罪意见未充分评估可减轻刑事责任的情节。他坚称与Phó Đức Nam没有关系,没有商量、协议或利益分成,并称在经营中始终要求保护客户权益、处理投诉,并在发现投诉量增加时采取阻止措施。他请求审判委员会客观审议其角色、责任、减轻情节和主动克服后果的表现,再决定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