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初步信息,3月19日晚约8时,阮进贤(51岁,居住于得乐省)与另外4人前往五协乡平盛村的一个榴莲仓库购买货物。
至3月20日凌晨约2时30分,在价格谈判过程中,双方发生矛盾,争执导致肢体冲突。随后,贤先生一行人上车离开。
认为顾客购买货物但未付款,榴莲仓库中的一些人使用汽车追赶。
当到达五协乡平德村的兴隆十字路口区域时,这群人拦截了贤先生的车辆,使用椅子砸碎车窗并殴打车上的4人。
事件仅在有人劝阻后才停止。经过交流,双方确认原因源于买卖过程中的误会。
随后,榴莲仓库中的人将受伤的受害者送往前江省综合医院急救。
事件发生后,同塔省公安厅领导立即指示业务单位配合五协乡公安和第四区域人民检察院迅速核实并澄清相关人员。
根据收集到的文件和证据,3月25日下午,同塔省公安调查机构决定起诉案件以继续调查,澄清相关个人的责任。
目前,事件正在继续完善档案,依法处理。
(编译:Cici;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00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