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通过361块试点土地用于商业住宅建设

胡志明市通过361块试点土地用于商业住宅建设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刚向农业与环境部提交了关于2025年执行国会第171/2024号决议(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或现有土地使用权,在胡志明市范围内选择试点土地实施商业住宅项目)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平阳省人民议会(合并前)颁布了1项决议,胡志明市人民议会颁布了3项决议,通过了根据第171号决议拟试点商业住宅的土地清单,共计361块土地,总面积超过2,284公顷(其中预计转换用途的稻田总面积超过225公顷)。

在已通过的361块土地中,包括:82块土地按现有土地使用权形式执行;55块土地按现有土地使用权并接受土地使用权协议形式执行;223块土地按接受土地使用权协议形式执行;1个项目使用已从国防用地规划中移除的国防用地面积进行试点项目。

对于根据第171号决议属于试点实施商业住宅项目土地清单的361块土地,在胡志明市人民议会通过后,均已由人民委员会发布通知,批准房地产经营组织进行项目试点。

通过361块试点土地增加商业住宅供应

国会第71号决议允许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或现有土地使用权实施商业住宅项目。

与现行法律要求必须拥有或接受100%住宅用地转让不同,该决议允许房地产经营组织在试点项目中,如果土地符合当地住宅发展规划、计划和方案,可以接受土地使用权转让,转换一种、多种或各类土地(农用地;非农用地非住宅用地;住宅用地及其他土地)的使用目的,以实施试点项目。

除了2025年通过试点土地清单的4项决议外,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在第8次会议(专题会议)即任期最后一次会议(2026年2月6日)上,还通过了另外28块土地(面积超过75公顷)试点用于商业住宅建设。

因此,截至目前,胡志明市已有389块土地获得通过。

(编译:Ivy 越南网;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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