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过与相关单位协调工作,胡志明市建设厅刚刚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报告了胡志明市电信公司故意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安装多功能信息站结合基站,并在辖区内施工的情况。
根据胡志明市建设厅的报告,通过2月底的巡查检查工作,该机构发现胡志明市电信公司已在黎文仕街与长沙路交叉口、仁禄坊安装了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多功能信息站结合基站。
当与仁禄坊人民委员会和胡志明市电信公司进行实地检查时,职能部门记录到投资方已在人行道上施工、安装基站但没有许可证。
此外,建设厅还发现了另外3个位置,投资方未能提供相关法律文件。检查组已要求立即拆除违规工程,同时警告如果不按规定执行将严肃处理。
尽管投资方代表承诺在24小时内执行,但至今拆除工作仍未进行。
另一方面,此前建设厅已处理了在春和坊、棋盘坊、仁禄坊、翁领桥、西贡、滨城等多个坊的多功能信息站结合基站在法律条件不足的情况下施工的情况,并要求投资方整改、拆除、收回。然而至今该单位仍未执行。
建设厅认定胡志明市电信公司不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执行有权机关的要求,有故意违规、藐视规定并继续实施错误行为的迹象。
根据该机构,安装位置未经评估、许可,存在暴雨时工程结构安全风险,影响交通安全以及城市技术基础设施的管理和运营工作。
建设厅强调胡志明市电信公司有利用法律政策、使用公共人行道走廊安装不符合规定的工程的迹象。
该机构建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交由胡志明市公安部门调查利用政策非法安装上述工程的迹象。
同时要求胡志明市电信公司严格遵守规定,拆除、收回所有施工不符合规定的多功能信息站结合基站。所有与交通事故相关的责任和损失费用(如有)由该单位承担。
建设厅还建议春和、仁禄等地方加强检查,处理安装不符合规定、未经批准或不满足建筑安全、防火要求的柱子、广告牌、电子屏幕的违规行为。
此外,科学技术厅被要求责成各网络运营商在施工、安装多功能信息站结合基站时正确执行法律规定,以确保城市技术基础设施管理、交通安全和城市美观工作。
胡志明市监察厅被责成监察胡志明市电信公司的基站安装工作。
(编译:李程;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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