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与奖励委员会女会计侵占超过21亿越南盾,被判16年监禁

竞赛与奖励委员会女会计侵占超过21亿越南盾,被判16年监禁

经过多天的初审和审议,4月7日,同塔省人民法院宣布对被告武氏垂庄(44岁,住道盛坊)判处16年监禁,以及黎黄仁(33岁,住中安坊)判处7年监禁,罪名均为“贪污财产”。

此外,被告阮成晋(58岁)被法院判处3年监禁,胡武宝(44岁)1年监禁,以及黄氏兰(58岁,同住道盛坊)3年监禁但获缓刑,罪名均为“失职造成严重后果”。

根据起诉书,从2020年1月至2023年8月,武氏垂庄女士——同塔省内务厅下属竞赛与奖励委员会的会计——被委托管理单位的财务和资产来源。

利用领导在不同阶段对财务、会计工作的信任以及检查、监督不严,被告产生了侵占国家预算资金的意图。

庄女士伪造了173套凭证,使用多家商业单位的增值税发票来合法化支付文件,从而从国家预算中侵占了总计超过21亿越南盾的资金。

手法被确定为庄自行编制预算、准备文件并附上输入发票,以形成纸面上的“合法”凭证。这些凭证随后被输入国家金库的公共服务系统以进行电子交易。

在此案中,黎黄仁——周城24号加油站(同塔省隆定乡)周城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经理——被确定为通过提供发票以合法化凭证的方式协助庄,涉及金额超过11亿越南盾。

在上述时间段内,胡武宝先生(竞赛与奖励委员会主任)、阮成晋先生(竞赛与奖励委员会代理主任)和黄氏兰女士(竞赛与奖励委员会主任)在管理公共资产方面失职,放松财务、会计管理,未检查、控制财务工作,并在管理使用数字签名(USB令牌)方面缺乏责任心,使庄得以利用侵占国家预算资金。

起诉书指控上述人员给国家预算造成损失,具体为胡武宝先生超过2.43亿越南盾,阮成晋先生超过6.03亿越南盾,黄氏兰女士超过12亿越南盾。

竞赛与奖励委员会女会计侵占超过21亿越南盾,被判16年监禁

(编译:Cici;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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