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学校、医院事业单位的具体安排方案

公立学校、医院事业单位的具体安排方案

根据各部委、地方政府公立事业单位的安排方向,政府刚刚在关于执行党中央委员会第210号结论的行动计划决议中颁布,继续建设、完善政治体系的组织机构

学校将如何安排?

具体而言,对于部委所属的公立事业单位,将基本按规定保持不变。然而,继续按照教育与培训部的方向和方案安排部委所属的公立事业单位,如项目管理委员会、研究院、职业教育机构等。

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定安排新闻机构。维持已达到经常性支出自主水平及以上且符合主管部门批准规划的单位。

对于地方公立事业单位也将实施安排。其中,在教育培训领域,各大学需按照教育与培训部制定、报请主管部门批准的安排与重组方案执行。对未达标、运行效率低的高等教育机构进行审查、合并、解散。

对于职业教育机构、职业学校,每个省、市最多不超过3所职业学校。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将维持自筹经常性费用的学校,其余学校与高等专科学校进行安排、合并、整合。

对于高等专科学校,每个省、市最多不超过三所具备衔接培训、实践培训能力的学校。

其余学校与高等教育机构进行安排、合并、整合。

对于幼儿园和普通学校,仅在一个乡级行政单位范围内合并学校、教学点;优先保留条件便利的教学点。解散未达标的零星教学点。

确保每个乡级行政单位至少有一所幼儿园、一所小学和一所初中。优先在人口稀少、交通困难地区设立多级制普通学校模式。

对于职业教育中心、继续教育中心、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中心,安排合并为跨坊、乡的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中心。

根据《职业教育法》(修订版)的规定,合并设立相当于高中水平的职业中学。

医疗卫生领域事业单位的安排方向

关于医疗卫生领域,对于医疗卫生预防事业单位,将实施完善、提升省级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能力,确保具备监测、早期预警、及时控制疫情的能力。

对于公立医院,维持省级公立医院,在条件允许的地方大力推进社会化。每个省、市至少有一所达到专科水平的医院,设有老年病医院。

对于县级、区级、镇级和市级医疗中心,基本维持现有的县级、区级、镇级、市级医疗中心,并将这些医疗中心转为省级、市级卫生厅所属的区域医疗中心。

实施审查、评估,以重组、合并、解散一些运行效率低的区域医疗中心。

对于县级、区级、镇级、市级综合医院,基本维持现有的综合医院,转为区域综合医院,作为卫生厅直属的公立事业单位。乡、坊医疗站按照卫生部的指导提供基本服务。

对于文化、体育、旅游领域,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定安排省级新闻机构、电视发行机构。文化、体育与旅游厅所属的公立事业单位按照最多不超过7个公立事业单位对应7个领域的方向安排。

(编译:李程 越南网;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05397/

(0)
上一篇 10.04.2026 下午3:32
下一篇 10.04.2026 下午3:34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