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越南石油天然气集团副总经理黎春贤表示,在国家能源安全保障要求日益提高的背景下,开发南杜-乌明项目具有实际意义。
该项目还为西南部地区开辟了更多发展空间,提高了资源开采效率,并为国家增长目标做出贡献。
越南石油天然气集团承诺密切配合、指导和协调合作伙伴、国家管理机构和相关单位,以有效实施项目。
越南天然气总公司总经理范文峰表示,从越南-马来西亚协议区PM3-CAA的海上气田,越南天然气总公司逐步投资、建设、拥有并运营了总管道长度325公里的PM3-金瓯天然气系统。
该系统包括海上和陆上管道、2个气站和1个配气中心,年运输能力为20亿标准立方米(标准立方米是气体在标准条件下换算的体积,通常用于15°C、1大气压约1.013巴),为关键工程提供必要的原材料,包括:金瓯1号和2号发电厂(装机容量1500兆瓦)、金瓯氮肥厂(年产80万吨尿素)和金瓯天然气处理厂。
近二十年来,越南天然气总公司已为该地区的发电厂和氮肥厂提供了超过300亿标准立方米天然气,年收入约为17000亿越南盾(在将PM3天然气购销合同移交给越南天然气总公司后)。

这一成果有助于确保能源安全、国家粮食安全,同时促进当地工业发展和民生,越南天然气总公司自开始在西南部地区运营以来已缴纳的国家预算总额超过14000亿越南盾。
在国内天然气供应急剧下降的背景下,签署南杜-乌明气田购销合同具有特殊的战略意义。该项目估计天然气储量约为44.4亿标准立方米,每日天然气供应量约为227万标准立方米,约占金瓯地区当前天然气消费者需求的30%。
因此,该项目将在2028年底至2035年期间为西南部地区补充重要的天然气供应,有助于确保西南部地区客户的天然气消费/使用需求,并促进区域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
南杜气田位于马来-土珠盆地46/07区块,由承包商Mitra Energy(越南南杜)私人有限公司运营;乌明气田位于马来-土珠盆地51区块,由承包商Mitra Energy(越南土珠)私人有限公司根据与越南石油天然气集团签署的产品分成合同运营。
工业和贸易部已于3月18日以第477号决定批准了46/07区块南杜气田和51区块乌明气田的开发计划,为各方进入协调、系统和有效的实施阶段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据越南石油天然气集团表示,在西南部地区天然气供应急剧下降的背景下,开发南杜和乌明两个气田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该项目预计将为金瓯气-电-氮肥集群以及西南部地区补充约42亿立方米天然气。
从而有助于维持电力、氮肥及相关行业生产的燃料输入,进而支持稳定生产、民生和区域经济增长。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08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