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此,审判庭已对阮立山、阮德盛判处死刑,罪名是非法买卖毒品。
此外,法院还判处潘氏碧贞20年监禁,罪名是非法买卖毒品;判处武伯盛及5名老挝籍被告:通查伦·尤坎通、西冯佩特·赛坎、西苏拉特·维达翁和西冯赛·乔克无期徒刑;判处乔布恩曼·亨20年监禁,罪名同样是非法运输毒品。
根据案件内容,2023年12月25日凌晨,职能部门检查了阮立山位于胡志明市霍门县的住所,发现并没收了超过30.8公斤氯胺酮和51.24公斤甲基苯丙胺。
扩大调查后,职能部门继续没收了更多其他类型的毒品,其中包括海洛因,使案件涉及的毒品总重量超过143.5公斤。
根据起诉书,阮立山及其同伙利用自己的住所作为藏匿、分装毒品的场所,以供应给消费点。
各被告以不同角色参与该网络,从藏匿、包装到运输、交接毒品,均听从主犯的指示。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一个涉及外国因素的网络,有多名对象参与从老挝通过汽车将毒品运入越南,然后运往胡志明市消费。
调查过程确定,大约在2023年10月,山结识了林善协并被引诱参与非法毒品买卖活动。由于失业,需要生活费并支付房租,山同意了。
协要求山使用自己租住的房屋作为藏匿毒品的地点,同时在必要时参与交接货物。
根据协议,山每月获得600万越南盾的报酬以及550万越南盾的房租。山与妻子潘氏碧贞商量此事并得到同意。
随后,协通过一名叫维(身份不明)的人提供给山一部预装了Telegram应用程序的手机,账户名为“Sang Nguyen”,用于联系和接收指示。
山还使用Telegram账户“Luxury”与协交流。从2023年11月到被发现,山多次按照协的要求进行大量毒品的交接。
诉讼机关认定林善协是此案中非法毒品买卖网络的主谋和头目。
职能部门已通缉、分案处理,待抓获后将另行处理。此外,调查机关还在追查其他相关对象,包括陈文成和名叫维的人,以查明整个网络并依法处理。
(编译:Cici;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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