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儿子杀害亲生母亲并割伤姐姐的案件,5月18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第一分院开庭初审,审理武文河(35岁,隆芳坊居民)的两项罪名:杀人罪和非法使用毒品罪。
根据起诉书,武文河吸毒成瘾,自2024年11月至2026年11月被列入当地戒毒后管理名单。
河与亲生母亲N.T.N.女士(63岁)、姐姐V.T.N.(38岁)以及两个外甥女住在胡志明市隆芳坊香山街区17组。
由于没有稳定工作,经常被母亲和姐姐责骂,河产生不满情绪。
大约2025年9月22日凌晨3点,河从厨房拿刀到客厅,威胁正在睡觉的母亲和两个外甥女到院子里,否则就杀了她们。随后河继续用刀控制姐姐,让她站在一起。
当N.T.N.女士和V.T.N.因腿酸走进屋内时,河立即从后面抱住姐姐,用刀在脖子上割了一刀,造成伤害。
紧接着,河转身朝母亲额头砍了一刀,然后从后面抱住N.T.N.女士,用刀猛割其颈部,致其当场死亡。
V.T.N.和她的两个孩子逃命并得到及时救治。
作案后,河用刀割断家中一只狗的脖子,然后划伤亲生母亲的眼部。
胡志明市法医中心鉴定结果显示,V.T.N.受伤程度为4%。河对合成毒品(甲基苯丙胺)呈阳性反应。
在法庭上,河供述自己吸毒近10年,曾强制戒毒但之后复吸。作案前,河吸食冰毒产生幻觉,从而杀害母亲并伤及姐姐。
审判委员会认定武文河的行为具有流氓凶残性质,故意侵害多人生命——尤其是受害者为被告的亲生母亲和姐姐——因此需要最高刑罚以儆效尤并预防犯罪。
审判委员会判处武文河死刑(杀人罪),2年有期徒刑(非法使用毒品罪);合并执行死刑。
(编译:Eric;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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