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8日,河内市人民法院判处杜登阳(22岁,住在河内应朗乡)死刑,罪名是谋杀罪和非法使用军用武器。
从关于手上的红印的问题
起诉书和庭审陈述显示,2月20日晚7点左右,在杜文水(河内应朗乡)家中,阳的祖父和两个亲叔叔杜文忠、杜文明来访。
当时屋里只有阳。亲人之间的谈话从忠先生一句非常平常的问话开始:“你吃饭了吗?”阳回答吃过了。
之后,忠先生注意到阳的手上有很多红印,怀疑侄子可能吸毒,便问:“是被蚊子咬了还是怎么那么红?”阳没有回答,只是异常地左右摇头。起诉书称,叔叔继续问侄儿怎么了,但阳仍不回答。
就在这时,忠先生的儿子杜文尊抱着两岁的女儿走进屋里。听到大家在询问阳的事,尊说:“最好去龙珠药店买个试纸就知道了。”
根据起诉书,这句话激怒了阳。被告从身上掏出一把长42厘米、刀刃长32厘米的金属刀,突然冲向尊。
尊来不及反应,抱着孩子逃跑。阳持刀追赶,朝堂兄的头部和手部砍了多刀。追砍从屋内延伸到村际公路(舍马-蓬马),在那里尊被阳追上并踢倒在地。
追杀以悲剧收场
起诉书显示,尊倒地后仍紧紧抱着女儿,用腿抵挡接连砍来的刀。尽管如此,阳没有停手,继续砍向堂兄。在砍尊时,阳还砍中了孩子右脚背一刀。
起诉书称,被砍多刀后,尊无力招架,不得不放下女儿。阳仍持刀连续砍向尊的头部和手部,直到受害者躺倒不动。直到明先生、忠先生和周围群众冲上去控制住阳,夺下他手中的刀,追杀才结束。
尊和女儿被亲属送往迷灵县综合医院抢救。但因伤势过重,尊在送医途中死亡。他的女儿幸运生还,但腿部受伤。
从亲人之间的对话,转眼间一个人丧命,一个孩子受伤,整个家庭陷入无人预料的悲剧。
被告求情减刑背后的伤痛
在8月18日的庭审中,阳必须面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根据起诉书,被告在调查过程中没有认罪。受害方并非陌生人,而是死于阳刀下的堂兄的家人。
受害家庭代表没有要求被告赔偿。值得注意的是,受害方还请求从轻处罚,希望阳不要被永久剥夺生命。
然而,在宣读判决时,合议庭认为阳的行为具有特别严重的性质。只因一句关于买毒品试纸的话,被告便持刀攻击堂兄。当受害者逃跑时,阳继续追赶,直到尊倒地并抱着孩子时,被告仍未停手。
这一行为的后果是尊的死亡和孩子的受伤。法院认定被告已无教育改造可能,因此需要适用最高刑罚。
法院以“杀人罪”和“非法使用军用武器罪”判处杜登阳死刑。
庭审结束,但死刑判决背后是一场始于极小细节的悲剧:一个关于手上红印的问题,一个建议买试纸检测的提议。短短几秒钟的愤怒,一条人命消失,一个孩子失去父亲,而制造悲剧者则受到法律最严厉的制裁。
(编译:Eric;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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