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越通社报道,5月19日下午,越共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主持与政府党委、各部委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会议,讨论落实中央书记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社会住房的第34/2024号指示的情况。
住宿必须符合支付能力
越共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在总结发言中强调,在新的发展时期,获得安全且符合支付能力的住房应被视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社会进步的标尺。
住房必须是城市、农村结构、社会保障、城市安全、劳动生产率和房地产市场健康的稳定组成部分。
越共总书记、国家主席明确指出,住房发展必须置于总体思维中,不能仅属建筑行业或扶贫政策范畴。
这是一个跨行业、跨层级、跨区域的问题,与城市规划、土地、工业、公共交通、劳动力市场和人口管理密切相关。
越共总书记、国家主席评估,近期国会、政府及各部委和地方已做出许多努力,完善体制、颁布政策、简化手续并推动住房发展。
然而,新阶段的住房政策必须以新思维、新愿景设计,确保人人有居所。
房屋是用于居住,而非用于经营或积累财富。近期住房政策取得的成果基本未达到既定目标,且远低于社会巨大需求。
指出一些限制和不足后,越共总书记、国家主席要求将住房置于国家城市发展战略中。
每个城区、工业园区、经济区、动力区和增长走廊必须规划住房,并配套技术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文化、医疗、教育设施。
住房规划必须紧密围绕劳动力供求。在工人、外来务工人员、工业园区、大学、医院和服务力量集中的地方,应优先配置土地、基础设施和适当的社会住房发展机制。
越南新阶段的住房发展模式既非福利分房模式,也不完全交给市场。
国家创造土地、规划、金融支持,制定标准和规范;简化并便利相关行政手续;市场以合理利益参与建设运营。
人民能够获得稳定、安全、符合支付能力且对象正确的居所,其中出租房必须成为长期支柱。
从现在到2030年,出售型住房仍需存在,但出租房必须确定为战略支柱,尤其是在大城市、工业园区、劳务移民地区和房价远超居民收入水平的区域。

研究、制定新模式住房发展政策
越共总书记、国家主席建议继续完善和提升住房法律体制质量,以在第二次国会会议上提交国会审议。
国家创造、规划、调节税收和信贷,保障公平,控制并打击住房投机。
各地方重新审查土地储备并完善本地住房规划,主动征地拆迁,为政策性住房准备净地,为投资者创造一切便利条件。
财政部和国家银行需与相关部门协调,为长期政策性住房制定金融机制。企业获得合理利益,并伴随对成本、质量、售价和租金进度的良好控制。

越共总书记、国家主席明确指出,需要研究并出台加速公寓租赁市场发展的政策。
鼓励私营部门和非营利组织参与建设、资助和管理廉租公寓,由国家补贴给无力购房的低收入及极低收入家庭。
同时要求严格、透明地控制购房对象,防止投机牟利;需要严格管控住房政策受益对象以及买卖机制,防止住房成为投机资产。防止住房政策被利用牟利。公职人员、党员必须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住房方针政策。
越共总书记、国家主席责成政府党委研究、制定符合宪法、党和国家政策以及人民需求的新模式住房发展政策,提交国会审议。
(编译:张悦;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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