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顺化市顺化坊人民委员会副主席潘良鹏表示,该地方已对安富明投资与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此前顺化郡人民委员会批准的施工许可证,位于黎利路5号的顺化时代广场项目包括主建筑1层,高8米,面积400平方米;地下室630平方米;辅助技术房1层,高3.75米,面积62.5平方米。
经实际检查,顺化坊确定投资方存在违规建设与设计不符的情况。主建筑中间中庭部分安装钢化玻璃围护,覆盖透明塑料屋顶,面积410.8平方米;额外修建2个电梯井,从电梯顶部到地基高度11.6米,从建筑外部屋顶顶部到地基高度12.2米,超过许可高度4.2米。
此外,投资方还修建了未包含在许可证内的项目:Katinat咖啡店面积236平方米,采用铁框架和钢化玻璃,帆布屋顶高3.5米;同结构的接待等候室;卫生间67平方米,单层砖墙混凝土屋顶;祭坛面积26.5平方米,高2米,上方有木屋琉璃瓦屋顶19.5平方米,高2.6米,总高度4.6米;用地以外的入口处4根装饰柱,高6.2米,直径0.86米。

顺化坊人民委员会要求投资方停止全部工程施工。自处罚决定之日起90天内,企业必须完善申请办理或调整施工许可证的文件。逾期若未补充或调整许可证,违规建筑将被强制拆除。
(编译:Ivy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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