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45天昼夜集中清查、打击犯罪、彻底整治辖区的高峰行动中,严格落实胡志明市公安局领导的指示,永禄社公安已连续采取多项坚决的业务措施,发挥主动精神,紧盯辖区,及时快速破获多起案件,确保安全秩序。
典型案例:5月23日凌晨,永禄社辖区发生一起侵入盗窃居民接睫毛店财物的案件。据初步信息,约凌晨1点,两名年轻男子骑摩托车来到受案人(26岁,永禄社居民)位于37村的家门前。
一人站在外面放哨,用手电筒照射摄像头以造成眩光,而另一人则使用撬棍撬门侵入屋内。
成功破门后,该人迅速翻找,盗走了装有黄金和部分现金的保险柜,这是受害人多年积攒的财产。事发时,受案人因刚回到娘家,不在家中。
由于事发时受案人惊慌失措且夜深,直到8点30分她才到永禄社公安报案。接到报案后,永禄社公安迅速部署力量,会同胡志明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局(PC02)和东盛社公安组织追查。
以坚决的态度,不给犯罪分子藏匿的时间,职能部门迅速确定行进方向,锁定嫌疑人区域,并成功抓获两名正在试图藏匿的嫌疑人。
在公安机关,面对无可辩驳的证据,两名嫌疑人阮玉石(22岁,东盛社居民)和杨善明(21岁,巴点社居民)承认了在37村房屋的盗窃行为以及在东盛社另一起盗窃案件。
两名嫌疑人供述因缺钱花而产生盗窃财物的念头。目前,职能部门正在完善案卷,以盗窃财产罪处理两名嫌疑人。
另一起案件,5月24日13点20分,受案人(47岁,芹苴市居民)在永禄社22村208巷停车接电话时,被一名骑摩托车的嫌疑人靠近抢走手机。
仅两小时后,永禄社公安会同PC02部门迅速确定作案嫌疑人并展开追捕将其抓获。在公安机关,嫌疑人阮玉欣(36岁,新富坊居民)供认了其行为。
职能部门正在完善案卷,以抢劫财产罪处理阮玉欣。

近期,永禄社公安加强了巡逻管控,排查治安复杂点,主动掌握基层情况,及时处理各类突发案件。
永禄社公安代表表示,该单位将继续同步实施预防和打击各类犯罪的措施,特别是侵犯人民财产权的犯罪;同时加强宣传动员,提高人民警惕性,主动保护财产。
迅速抓捕作案嫌疑人不仅有助于稳定辖区安全秩序,也体现了胡志明市公安局总体以及永禄社公安在预防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安居乐业中的决心。



(编译:李程;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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