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政治局要求胡志明市坚决迁移4万间河畔房屋,计划如何?

越共政治局要求胡志明市坚决迁移4万间河畔房屋,计划如何?

越共政治局第09-NQ/TW号决议关于新时代胡志明市建设与发展,要求该市“迅速迁移河畔房屋”。此前,根据越共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的指示,胡志明市已将河畔房屋迁移目标从2万间调整至4万间,并与城市整治和改善环境相结合,这是为确保实现两位数经济增长目标而必须紧急实施的任务之一。

胡志明市正集中精力实现这一目标。胡志明市建设厅被指定牵头并正在强力推进此项任务。

在42个乡、坊展开

迁移河畔房屋与城市整治、改善生活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相结合,是胡志明市党委高度重视的问题。据统计,该市目前仍有约4万间房屋建在河畔或运河边。

胡志明市党委2025-2030任期大会决议确定目标:“到2030年底,力争完成河畔房屋迁移工作的50%,约2万间”。为确保目标新增2万间,近期建设厅已汇总胡志明市需要继续迁移的349条运河、溪流清单,这些运河分布在合并前的21个坊和21个乡。在此基础上,建设厅要求这42个坊乡对349条运河进行核查。

同时,为确保城市整治、改善环境及继续迁移额外2万间房屋的资金来源,建设厅要求42个坊乡提出项目清单,更新线路方案,估算总投资额、补偿款、安置费、建设费;安排优先顺序并提出资金来源。

胡志明市建设厅住房与房地产市场发展处处长范登洪表示,由于历史和地理特殊性,该市河畔房屋在侵占规模、法律性质和基础设施结构上存在明显差异。中心城区(旧第八郡、平盛郡、旧鹅邑郡等)河畔房屋密度高。而新城市化区域、郊区县(第七郡、茹𦨭县、平政县、旭门县、古芝县等)河畔房屋分散,居民为便于耕作和养殖而建造房屋,随时间推移有扩建现象。

“除了正在实施的2万多间河畔房屋迁移项目,建设厅将建议该市继续迁移剩余区域河畔的2万间房屋。建设厅已发文要求相关42个坊乡核查标准、吸引战略投资者的政策,并提出迁移项目的资金来源。根据各坊乡的报告,建设厅将建议该市制定具体计划,以实现在运河河畔迁移4万间房屋的目标,并与城市整治和改善环境相结合。” 范登洪说。

越共政治局要求胡志明市坚决迁移4万间河畔房屋,计划如何?

多个大规模迁移项目已展开

据胡志明市建设厅报告,在2026-2030年阶段,胡志明市计划迁移超过2.3万间河畔房屋,重点集中在双渠、细渠、翁伦河等主要河道。零星区域交由地方主动实施。为实现该目标,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已着手制定2025-2030年阶段河畔房屋城市整治方案实施计划。该市预计实施40个预算内项目和4个社会化项目,迁移23429间房屋。其中,胡志明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38/44个项目(其余6个项目由其他单位作为投资方)。近期,该市正在实施多个大型河道改造项目,如参良渠、平吉渠、水涨渠、穿心渠、双渠北岸、饶禄-氏艺污水处理厂等,另有一些河道整治项目已提前准备投资(如文圣渠、翁贝渠、婆嫩渠等)。

胡志明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主任豆安福表示,项目实施过程中,确保居民共识和快速搬迁的核心问题是补偿和安置方面要有特殊扶持政策。因为河畔房屋大多缺乏法律依据以获得补偿和安置。“根据双渠北岸、穿心渠等项目的实际补偿、安置和扶持经验,各厅局已总结并建议该市完善政策,颁布2026年第11号决定,具体规定国家征收土地时的补偿、扶持和安置事宜。凭借新的政策机制,特别是补偿和安置工作中的特殊扶持机制,加上主动安排投资资源,该市多个城市整治项目得以加快进度,并获得了居民的共识。”豆安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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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整治与城市改造、吸引投资相结合

胡志明市前副总建筑师、前规划与建筑厅副厅长武金强博士认为,从一开始就要将河道整治与城市改造的决心结合起来,以确定项目的范围和目标。河畔房屋迁移和河道整治项目需要与流域城市改造项目紧密结合。在此基础上,吸引投资者资金投入项目,实现城市整治目标,促进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编译:Cici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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