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4日,得乐省公安厅领导表示,已指示交警和地方公安加强检查和处理电动自行车改装行为。
据得乐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处称,近期发生了多起涉及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被技术改装、改变原始设计速度的案件。
典型事件:5月30日,在阮太平路(新立坊)发生一起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电动自行车由14岁八年级学生N.G.H.驾驶,导致67岁的V.T.Q.死亡,T.T.B.和H.受伤。初步调查发现,该电动自行车被加装了多个蓄电池以提升速度。
此前,5月18日在省道1号线11公里+300米处(Ea Wer乡)发生一起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碰撞事故,摩托车由59岁的H.V.Đ.驾驶,电动自行车由14岁八年级学生N.G.B.驾驶。结果,Đ.在医院死亡,B.重伤。现场检查显示车辆有技术改装迹象。

在M'Drắk乡,职能部门发现22岁的T.P.从网上购买IC改装件并加装电池以提升电动自行车功率。此人承认按照社交媒体上的指引操作。随后,职能部门已立案并要求恢复车辆原状。
得乐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处处长阮辉成上校表示,电动自行车因便利、无需驾照、适合学生而非常普及。但原装电动自行车速度仅约30-40公里/小时,而改装IC、电池或电机后,速度可提升至70-80公里/小时甚至更高,但刹车系统和车架完全无法匹配。
大多数改装行为源于在社交媒体上以低价购买零部件,然后按照指导视频自行安装。阮辉成上校说:“令人担忧的是,使用者多为学生,缺乏处理突发情况的技能,速度提升后容易失控。”

据阮辉成上校称,仅需几项技术改装就能将电动车变成危险交通工具。当速度超出控制能力时,可能导致严重受伤或死亡。
面对上述情况,警方与学校合作,排查学生停车区,发现并责令恢复多辆被技术改装的车辆原状,要求自觉拆除改装IC和增强电池。“擅自改变车辆结构的行为可被行政处罚,若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可能追究刑事责任。家长需加强管理,不要让子女使用改装车辆,”阮辉成上校建议。
(编译:Eric;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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