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在富寿省发生的一起造成2人死亡的严重交通事故,9月10日,交警局就相关因素作出回应,并确认了记录事发时刻的视频片段。
据交警局称,上述事故发生在9月9日12时57分左右,地点位于6号国道Km51+400处(富寿省良山社)。当时,车牌号为28H-006.XX的牵引车拖挂车牌号为29R-533.XX的半挂车,与对向行驶、车牌号为29E-083.XX的16座客车相撞。
事发时,客车上共有6人。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1人轻伤。客车左侧受损。

“这起事故再次表明牵引车司机对交通规则的漠视”,交警局代表说,并补充称,尽管当时下雨、路面湿滑、又是弯道,但牵引车司机在转弯时并未减速。
结果导致车尾甩滑至对向车道,撞上16座客车。
交警局表示,当驾驶员遇到恶劣天气、下雨、起雾、能见度受限、路面湿滑,或在狭窄、弯多、坡陡等路段行驶时,需注意落实以下建议:
- 集中精力驾驶,注意观察。
- 开启近光灯、雾灯。
- 低速行驶(最好不超过40公里/小时)。
- 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 不得超车(因为道路狭窄,仅有两车道,天气恶劣、路面湿滑,超车将给自己和对向交通参与者带来危险)。
“交警局将建言在《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法》中补充规定,要求在遇到恶劣天气、雷雨、大雾、能见度受限等情况时,必须适当减速……”,该单位代表补充说。
就上述事故,富寿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已按规定暂扣牵引车司机以进行调查,并将继续核实其遵守酒精及毒品相关规定的表现。
(编译:张悦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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