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同省人民委员会近日成立科学档案评审委员会,之后将提交文化、体育与旅游部考虑撤销对戈戛瀑布的国家风景名胜遗迹认定。该提议基于对名胜现状的评估以及德仲乡人民委员会的报告。
戈戛瀑布位于德仲乡,距离20号国道约900米。瀑布源自达宁河上游,宽约60米,根据季节不同,水流从0.5米到3米高的岩石上倾泻而下。
这里曾是原始、雄伟的自然瀑布,具有南西原地区的特色。由于全年水流稳定且生态系统多样,该地景观价值备受赞誉。
2000年,文化信息部(现文化、体育与旅游部)将戈戛评为国家级风景名胜遗迹,保护区域面积超过129公顷。
然而,据地方调查,自2008年大宁水电站蓄水以来,瀑布景观严重退化。大部分风景区域被淹没,自然瀑布结构遭到破坏。
雨季时,湖水上涨淹没约三分之二的瀑布,有时几乎看不到水流。相反,旱季缺水导致瀑布干涸,杂草和浮萍覆盖河床。
除水电站的影响外,气候变化以及自然侵蚀和淤积现象也导致该地区地形发生变化。
尽管曾吸引众多投资者开发生态旅游,但此处的项目均未达到预期效果。
据德仲乡人民委员会称,目前保护和恢复构成名胜价值的原始要素非常困难,几乎不可行。因此,地方建议主管机构根据2024年文化遗产法考虑撤销遗迹认定。
(编译:李程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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