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6月15日至16日两天内,胡志明市监察署公布了6份监察结论和1份检查结论,涉及100个停滞项目。该机构已于5月7日按计划完成监察和检查工作,旨在为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提供解决方案,以清除障碍并疏通资源。
据胡志明市监察署报告,该机构已完成对100个停滞项目和地块的监察和检查工作,其中包括12个公共投资项目、5个BOT项目、76个非预算项目和2个其他项目,以及5个地块。
通过监察,已有12/95个项目在监察过程中加快了清理进度,不再存在困难和障碍。
有2/95个项目已终止运营,胡志明市监察署建议市人民委员会责成农业与环境厅就土地处理问题提出咨询意见。
有6/95个项目仍处于空地状态,尚未开展施工;另有5/95个项目(法律手续未完成、公司无财务能力/遇到财务困难/内部纠纷)。胡志明市监察署建议市人民委员会责成相关机构按项目逐一处理。
其余70/95个项目经过监察和检查,已就清理方案达成一致,以便实施。
在公布监察结论的会议上,副监察长丁氏秋强调,监察和检查的目标是集中查明导致项目进度缓慢、停滞和拖延的原因及障碍;发现政策、法律方面的限制和不足,提出修改、补充和完善的建议;明确责任,并建议处理违法行为,为有权机构审议和处理提供依据。
丁氏秋强调:“同时,根据监察和检查结果,将向市人民委员会建议采取协同整改措施,以提高各专业领域的国家管理效率;及时采取解决方案,疏通和恢复尚未有效发挥的社会资源;为企业、投资者创造有利的商业环境,特别是涉及外资的项目,为吸引国际资金留下良好印象并取得成功。”
根据监察和检查结果,胡志明市监察署建议市人民委员会统一处理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障碍的观点,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以彻底解决市权限范围内的项目障碍。

土地、规划法律障碍导致项目长期停滞
根据监察和检查结果,胡志明市监察署指出相关障碍导致许多项目长期停滞,具体包括:
- 项目法律和经营条件障碍:投资方在项目法律手续未完成、未向国家履行完整财务义务的情况下,向客户进行资金动员、转让地块/房屋/公寓。
相关国家管理机构在各时期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缺乏检查、监督、指导和及时处理。
- 项目法律条件障碍:项目实施周期长,经历了土地、投资、建设和住房法律体系的多次调整;或在实施过程中,项目规模、投资目标或规划指标发生变化,导致需要重新审查、确定地价、土地使用费、土地租金及相关财务义务,从而产生相关障碍。
- 规划和投资手续障碍: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与投资、建设专业手续之间缺乏协调和统一;各时期规划的变化导致项目拖延。
- 补偿和场地清理工作障碍。
(编译:李程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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