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6日,河内市公安局表示,纸桥郡公安已对Hoàng Lê Ngọc My(34岁,住纸桥郡黎笋路123号)实施刑事拘留,以调查其故意伤害行为。
据警方称,嫌疑人My多次在网上订餐后不付款。当店主上门要求结账时,My出言挑衅、辱骂、威胁,拒绝付款。这种行为存在导致治安混乱的隐患。
根据案情,6月13日,My使用名为“Gem Mi”的Facebook账户向P.M.T.先生的店铺订购了30个顺化越南粽子和两包咸糯米糕,总价为385,000越南盾。
6月14日下午1点左右,My收到送货上门,但未付款。
当天下午4点左右,P.M.T.先生找到My在黎笋路的住处要求支付上述款项。
这时,My拿出刀砍伤T.先生,导致其右手肌腱断裂,被送往医院急救。
纸桥郡公安正在整理案卷,依法处理嫌疑人。
纸桥郡公安建议,发生纠纷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处理,不要自行上门解决,以免发生冲突,危及生命和健康。
(编译:Jon;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17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