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主席:立法工作中绝不允许掺杂“集团利益”

6月16日上午,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16届国会立法方向部署会议。

越南国会主席陈清敏表示,第16届国会的立法工作量巨大,共192项立法任务,其中政府负责大部分。因此,一部法律的质量和寿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各部委的初步准备工作。

国会主席指出,整个立法程序必须与严格控权、提高问责制、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消极现象相结合,绝不允许出现掺杂“集团利益”、“局部利益”的情况。

越南国会主席:立法工作中绝不允许掺杂“集团利益”

回顾第15届国会任期,国会主席认为仍存在一些需要认真克服的局限性。其中包括部分法律草案准备进度缓慢,导致不得不推迟提交国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一些法律草案准备不充分,新颁布的法律就需要修改。此外,实施细则文件颁布滞后的情况依然存在,降低了法律执行效果。

国会主席要求杜绝“法律等法令、法令等通知”的现象。今后提交法律时,相关机构必须同时准备法令和通知,以便法律生效后能立即付诸实施。

国会主席还要求提高负责人在法律草案准备和提交过程中的责任。提交国会常务委员会和国会的法律草案必须由部长或机构负责人负责报告,除非有副总理出席。这一要求旨在确保法律草案的政治责任、专业责任和质量。

他还要求起草机构切实征求受影响对象的意见,避免出现草案制定时无人提意见,但颁布后却遭到反对的情况。国会代表要主动发现法律规定的障碍,及时修改、补充或废止。

越南国会主席:立法工作中绝不允许掺杂“集团利益”

此前,政府副总理黎进州表示,政府被分配了171项立法任务。政府确定立法是各部委的核心政治任务,是打通瓶颈、疏通资源、促进发展、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工具。

副总理强调,提交国会的每一项政策都必须明确回答:打通什么瓶颈、疏通什么资源、降低什么合规成本、为民众和企业带来什么便利。修改、补充一部法律必须置于整个法律体系之中,特别是要结合对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的全面审查,确保同步、统一、透明、易获取、易执行。

据副总理称,法律必须恰当地规定属于国会职权范围的问题。而快速变化、技术性强的问题则授权给政府、部委和地方政府按规定处理,同时进行资源控制和问责。

他承诺政府将严格内部纪律,在立法工作中从一开始就严控政策质量。法律制定必须进行充分的影响评估,听取受影响对象的意见,不搞形式主义,不让局部利益、集团利益主导立法过程。

自2026年第三季度起,政府将试点对立法工作实行KPI评分评估,以衡量进度、质量,确定各部委的责任。这将成为考核、评价负责人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

(编译:Eric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17308/

(0)
上一篇 1小时前
下一篇 1小时前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