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修订草案提议,由国家决定的地价必须确保四项原则,包括客观、依序、基于数据以及利益和谐。
司法部正在审核《土地法》修订草案卷宗,预计政府将于10月提交国会审议通过。
根据正在审议的方案,由国家决定的地价必须确保四项原则。第一,定价须诚实、客观、公开和透明。第二,确定价格的过程必须遵守程序和手续。
第三项原则是基于土地数据和相关专业数据。最后,地价需要协调国家、土地使用者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并符合各个时期的发展目标。
提议的定价依据包括:目的、土地使用期限;输入信息;影响价格的因素以及定价时的法律规定。
与2024年《土地法》相比,最新草案不再规定按照市场原则确定地价的方法。关于定价方法、适用具体地价的情形、审定委员会、地价确定咨询组织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也未在法案草案中详细规定。
关于土地财政和地价的章节重新设计,主要规定原则性问题。经常变动的技术内容预计交由政府指导。
起草机关解释称,该方案旨在将第21号决议制度化,遵循地价由国家决定的原则。
确定财政义务和补偿款项预计将依据地价表和调整系数。地价表将按土地类型、区域和位置制定。
地价调整系数,通常称为K系数,反映各地区、各位置相对于地价表的涨跌幅度,并考虑基础设施和规划条件。

根据草案方案,省级人民委员会制定并提交同级人民议会决定地价表和调整系数。当行政地界、区域名称、位置、道路或路段发生变化,或出现土地管理和地价管理需求时,这些内容可进行修改、补充。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机关认为,目前确定地价遇到困难,因为输入数据分散、更新缓慢,且未充分反映实际交易。有意见建议将土地数据与税务、公证、银行及相关领域数据库连接。
一些机关还建议明确地价表制定的依据和原则、颁布和适用时间、调整机制以及审定委员会的责任。有意见提出取消K系数,转向单一地价机制。
起草机关表示,关于地价表和调整系数的详细规定将交由政府规定。
山河
(编译:Ivy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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