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为何提议由总理决定全年所有假期安排?

在6月18日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劳动就业局副局长朱氏幸(Bộ Nội vụ)表示,根据现行规定,总理每年具体决定农历新年和国庆节的放假安排。其余假期如元旦、雄王节、4月30日和5月1日则按照《劳动法》的固定规定执行。

在《劳动法》、《档案法》、《性别平等法》和《红十字会活动法》若干条款的修正案草案中,内务部提议由总理具体决定全年所有假期的放假安排。内务部部长将负责在上一年的12月31日前提前通知。

朱氏幸表示,实际上有些年份假期落在周末或穿插在工作日之间,导致需要调休以形成连续假期。然而,目前的调整需要征求多个部委的意见,然后汇总提交给有权限的机构审议。

“如果临近假期才执行,将使机关、企业和民众难以主动安排计划。当被赋予决定全部放假安排的权限时,总理可以从年初就开始考虑放假方案,而内务部将主动参谋并及早通知”,朱氏幸说。

关于越南劳动总联合会提议增加国庆节两天假期的建议,内务部代表表示,该机构尚未收到正式提案,但将在修改《劳动法》的过程中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越南目前有11天带薪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农历新年5天、雄王节1天、4月30日至5月1日2天和国庆节2天。

除放假决定权限的内容外,内务部还提议将11月24日越南文化日增设为带薪假日,以将党和国会关于文化发展的主张制度化。

(编译:Ivy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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