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总理公开与15份延迟颁布文件相关的各部委

越南总理公开与15份延迟颁布文件相关的各部委

越南总理的文件明确指出,近期,越南政府、总理对各部、部级机构在制定、颁布法律、法令和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决议的细化规定文件方面进行了多次指导和分工。

然而,延迟颁布法律法规细化文件的情况尚未得到彻底解决。

为彻底解决法律、法令、决议细化文件颁布延迟问题,越南政府总理要求各部长、行业主管严格执行政治局关于建设和完善法律体系的决议和结论。

其中,各部长、行业主管必须直接负责、指导,并向政府、总理承担关于法律、法令、决议制定以及细化规定文件建设和颁布工作的质量和进度的责任。主动与各部委就复杂、存在不同意见的内容进行沟通和统一。对超出职权或存在不同意见的问题主动征求政府领导意见。不允许协作长期拖延或等待各机构统一而影响文件颁布进度。

各部长和行业主管提高责任感和主动性,在制定和颁布细化规定文件方面加强主动性。将制定和颁布细化规定文件、确保进度和质量作为年度考核、评级、竞赛、奖励的重要指标之一。

试点实施法律建设工作的评估和评分(KPI),将执行结果与单位负责人的任务完成情况挂钩。若发生延迟,必须评估、分析原因、解决方案并追究责任。

此外,在该文件中,总理黎明兴正式公开并要求涉及15份待颁布细化规定文件的各部委立即处理。具体包括:教育培训部、科技部、外交部、工贸部、财政部、内务部、卫生部、司法部、越南国家银行。

具体而言,截至6月23日,教育培训部拖欠3项关于两项法律和决议的细化规定法令;科技部拖欠1项法令和1项关于一项法律的细化规定决定;外交部拖欠2项关于一项决议的细化规定法令。

工贸部拖欠2项关于两项决议的细化规定法令;财政部拖欠1项关于一项决议的细化规定法令;卫生部拖欠1项关于一项决议的细化规定法令;司法部拖欠1项关于一项法律的细化规定法令;越南国家银行拖欠2项关于两项法律的细化规定法令。

总理还要求下列各部委集中研究完善48项关于自7月1日起生效的法律、决议的细化规定法令档案,提交政府审议签署颁布:公安部、财政部、建设部、卫生部、内务部、文化体育旅游部、科技部、国防部、外交部、教育培训部、工贸部。

各部长和行业主管紧急按权限颁布授权规定的通知。同时,若发生延迟或未能确保法规生效执行,需向政府总理承担个人责任。

(编译:李程;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17919/

(0)
上一篇 1小时前
下一篇 57分钟前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