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河内市整顿整个行政系统服务态度

河内市委办公室刚刚通报了市委常委会关于整顿服务人民态度的指示,此前发生了河内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第三分中心的一名女官员要求一位97岁的老太太到坊办理行政手续的事件。

这一要求源于对这名女官员服务态度的反映。具体而言,6月22日,一名男子到玉河坊人民委员会办理委托领取养老金的授权书手续,以代替其97岁的母亲,因授权书已过期。老太太是前起义干部,党龄近80年。

在玉河公共服务点的司法公证档案接收柜台,负责接收的官员要求97岁的老太太必须亲自到场。但老人的儿子表示母亲年事已高、身体虚弱,无法前往坊办公地点。女官员让他回家,当天下午5点30分通过社交网络进行视频通话以确认信息。

该男子随后按照指示操作,当通过手机屏幕看到母子二人时,女官员没有打招呼,只问“老太太清醒吗?”老人的儿子说母亲仍能阅读法文书籍,但“时而清醒时而糊涂”。女官员随后表示老太太的情况无法办理授权委托手续,并要求她的两个亲生儿子到坊办理授权委托书。

6月23日上午,河内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及其第三分中心领导亲自前往老太太家中探望,听取意见,并承认在服务过程中存在不足,同时向家属道歉,并协助在其居住地办理行政手续。

据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称,初步核实结果表明专业指导符合现行规定,但在沟通、待人接物和信息传达方面存在不足。

河内市委常委会认为,此事件对干部、公务员和职员在与公民,尤其是与有功人员亲属和家庭沟通中的态度和作风造成了不良舆论。河内市委常委会责成主管机构要求河内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在整个系统内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改进与人民沟通和工作中的态度和作风。

“同时,追究相关集体和个人的责任,并按规定严肃纪律(如有)。”文件指出。

特别地,河内市委常委会责成市委检查委员会指导查处相关党组织和党员的责任。相关单位须在7月5日前向市委常委会报告上述内容。

委托领取养老金是指受益人同意他人代表其前往支付点每月领取款项,因健康、居住偏远或个人原因无法亲自领取。根据旧规定,委托领取养老金的最后期限为6月30日失效,受益人需续期以避免中断。

现行法律规定,养老金受益人可书面委托他人领取保险金。授权书自设立之日起有效期最长为12个月,且需经公证。此前规定允许委托,期限由双方协商并明确写明,如未注明则自设立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越南社会保险表示,授权书有效期最长为12个月的规定旨在防范支付风险,确保在340万受益人中准确支付。其中许多受益人年龄大、身体弱、居住地远离领取点。各省市社会保险机构被要求与邮政局、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或居住地地方协调核实信息、指导民众,并鼓励受益人开立银行账户。

受益人应检查授权书有效期,不要等到临近6月30日才办理。在办理授权书或变更领取方式时,民众可直接联系社会保险机构、邮政局、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或前往居住地地方。此类机构不会通过短信或社交网络发送链接,民众需谨慎。

(编译:李程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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