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0日,广治省土地发展中心副主任胡功明表示,根据第31号决议的特殊机制,16处公共办公楼被拿出来寻找投资者出租,以便在短期内临时利用,避免这些建筑空置导致损坏和浪费。
据明先生介绍,租赁期限分阶段计算,每期5年,最长10年,并可根据规定延长。
投资者可以对建筑进行基本改造以适合使用功能,但不得破坏主体结构。期满后,国家可收回这些房产,投资者已投入的资产部分不予赔偿。
这16处办公楼是在2025年7月1日并省后产生的闲置资产,总占地面积约34,912平方米,地上资产剩余总价值超过6960亿越南盾。这些办公楼大多位于市中心临街位置,是经商的黄金地段。
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位于东河市雄王路30号的旧省委办公楼,占地面积12,086平方米,剩余价值超过4,349亿越南盾。
该建筑群包括省委礼堂、3层档案办公楼、5层党委各部办公楼、3层信息技术办公楼和3层检查委员会办公室。该场所基本满足当前使用需求。

明先生表示,从长远来看,这些房产将按照符合规划的各方案处理,如转为商业、服务、住宅用地,进行城市整修,公共空间或安排为共用办公楼。短期出租是为了在等待长期方案期间充分利用资产。
此前,广治省人民委员会已指示加快对机构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后闲置房屋和土地的安排、处理和利用。截至目前,全省已批准了4,981处房屋、土地中的3,364处的安排处理方案;其中2,566处继续使用,165处调拨,633处移交地方管理和处理。
(编译:Jon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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