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胡志明市卫生厅监察法制处公布了一系列对医疗领域违规组织及个人的行政处罚决定。
在此次处罚中,L.T.K.N.女士(居住在胡志明市第七郡正兴坊野象路)被处以总计7250万越南盾的罚款。此外,其诊所被责令停业12个月,并没收违法所得250万越南盾。
根据处罚决定,N.女士在未获执业许可的情况下提供诊疗服务;同时,她本人也未取得行医执照便直接从事诊疗活动。
同样因无证行医及销售来源不明商品,N.T.P.先生(居住在正兴坊谢光宝路)被罚款5130万越南盾,诊所停业18个月,没收违规物品并追缴非法所得1480万越南盾。
AI K Plus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地址:胡志明市新定坊阮文首路3A号)因在未获执业许可的情况下提供诊疗服务,被胡志明市卫生厅处以9000万越南盾罚款,并停业18个月。
欧亚医疗服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富林坊阮文良路)被发现储存并零售多类超出许可范围的药品,其中包括国家目标项目药品、援助药品及其他按规定不得销售的药品。此外,该机构未按规定建立联网信息系统管理药品购销活动;未确保药品追溯与控制,也未按卫生部要求与信息系统对接更新数据;且广告内容超出专业活动范围。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欧亚医疗服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1.23亿越南盾,并吊销执业许可证4.5个月。
由于无招牌或招牌未按规定标示完整信息,同时在广告中使用“最”、“唯一”、“最好”、“第一”等类似词汇且无法提供合法证明,完美U医疗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3400万越南盾。
除罚款外,该机构还被责令拆除并删除所有使用“最”、“唯一”、“最好”、“第一”等未经证实广告词的内容。
因未按规定完整填写病历必要内容,H.L.A.X.个人及D.A.T.医生的男性泌尿科诊所各被罚款200万越南盾。同时,N.T.D.女士也因未按规定格式建立病历被罚款200万越南盾。
(编译:张悦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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