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6日上午,在贯彻落实《城市发展法》的会议上,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得发起了为期30天的昼夜冲刺行动,以完成法律实施文件,决心确保全部指导文件自2026年10月1日起与《城市发展法》同步生效。
特别政治任务
阮文得主席介绍了市委第22号指示和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第475号计划的主要内容,强调落实《城市发展法》不仅仅是执行一份法律文件。
据阮文得主席介绍,这是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在新时期建设和发展胡志明市第09号决议的特别重要政治任务,从而推动城市突破,肯定其引领增长、创新创造和地方政府治理典范的作用。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整个政治体系贯彻“六个明确”原则:明确人员、明确事项、明确时间、明确责任、明确产品、明确权限;坚决杜绝推诿扯皮、职能重叠或进度拖延。
特别,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从“管理、事前检查”思维向“创建发展、事后检查”思维转变。据此,关于分权、海洋空间、地下空间、地上空间、TOD(公共交通导向开发)、自由贸易区、数字物流和受控试验机制(沙盒)的新机制必须迅速付诸实践。
根据第475号计划,胡志明市确定了三大重点任务:贯彻、宣传、普及法律;制定、颁布法律规范性文件和组织履行被授予的权限。其中,制定和颁布法律规范性文件被确定为最重要和最紧迫的任务。
市人民议会决议草案文件需在8月29日前完成,市人民委员会决定草案需在9月5日前完成。征求部门、行业意见和受影响对象意见分别于9月6日和8日之前完成(针对决议);9月11日和14日之前完成(针对决定)。
司法厅于9月17日前审定决议,9月21日前审定决定;9月19-20日及22、23日征求党的机关意见。
8月27日,市人民议会通过了关于制定和颁布《城市发展法》实施文件的第一项决议。从8月28日至9月30日前,市人民议会预计召开专题会议,通过需要立即颁布的决议。
目标是在2026年10月1日:所有详细指导法律规范性文件必须与《城市发展法》同时正式生效,绝不允许出现法律空白。

竞相加速,以产品和KPI为衡量标准
在实施计划的同时,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发起了“30天加速疏通体制并有效落实《城市发展法》特殊、优越机制和政策”的竞赛活动。目标是发挥整个政治体系的力量,集中资源建设体制、疏通资源,推动两位数增长。
竞赛运动不仅面向干部、公务员、职员,还扩展到企业家、专家、科学家、教师、律师、法律工作者、各阶层人民、侨胞和企业界。
竞赛结果要求与各单位、地方负责人的任务完成程度(KPI)评估挂钩,要有具体、可量化的成果,并直接为组织实施法律做出贡献。
竞赛活动持续到2026年底,分为两个阶段。从现在到9月30日,集中完善文件,使《城市发展法》能够同步实施,不留法律空白。
从10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将法律落到实处;完成市人民委员会必须颁布的100%文件,审查、废除重叠程序。各单位可在周六和加班处理紧急任务。
奖励机制也同步进行。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将考虑向成绩突出、典型、有创新模式和有效应用措施的集体和个人颁发奖状。
反过来,根据第475号计划,内务厅必须监督负责人的责任;及时建议对进度超前的单位给予突袭奖励,同时对进度拖延或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考虑批评,并坚决不予以竞赛评优。
不让“体制钥匙”停留在纸上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得要求各厅、部门对市委常委会和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直接全面负责起草进度和质量,并在起草阶段就与市人民议会各委员会和司法厅协调。
对于复杂、影响重大的内容,各机关必须审慎、仔细研究和评估影响,同时在政策咨询过程中与管理部门紧急协调。
司法厅被指派每日、每周跟踪和督促进度,并定期向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报告。财政厅负责为体制建设工作保障预算。
市人民议会常设机构和各委员会被建议与主持起草的机关协调、考察和沟通,尽早提出意见;越南祖国阵线胡志明市委员会制定对影响重大的草案的社会反辩计划。
(编译:Ivy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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