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自8月1日起,未经允许不得携带笔记本电脑、智能手表进入法庭

越南自8月1日起,未经允许不得携带笔记本电脑、智能手表进入法庭

严格规定录音录像

2026年第12号通知中最受舆论关注的内容之一是关于电子设备使用的规定。

具体而言,该通知第4条第3款规定,未经主审法官或会议主持人许可,不得携带传输、收集、处理、存储、交换信息及数字数据的设备(例如: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手表及其他具有录音、录像、收发电子信号功能的设备)进入法庭或会议。

诉讼参与人使用电子设备查阅案卷、材料、证据、进行在线审理或对庭审、会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必须遵守主审法官或会议主持人的安排。

庭上录音录像的规定非常严格。录音可以在庭审或会议期间进行。庭审或会议期间的录像仅可在开庭、宣判或公布决定时进行。

在庭审或会议期间进行录音,以及在开庭、宣判或公布决定时对合议庭、法官进行录像,必须得到主审法官或会议主持人的同意。若对其他诉讼参与人、庭审或会议参加者进行录音录像,则须征得本人及主审法官或会议主持人的同意。

禁止直播庭审或会议

此外,通知还规定,参加或出席庭审、会议的人员不得进行直播或在线传播;不得传播虚假信息;不得传播影响审判独立性、公正性、客观性及依法办案的信息;不得侵犯被告人、受害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权;不得违反法律关于保密的规定。

2026年第12号通知明确指出,根据违规性质和程度,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员可能被禁止进入或强制离开法庭、会议场所,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或被要求、建议有权机关依法提起刑事诉讼。

越南自8月1日起,未经允许不得携带笔记本电脑、智能手表进入法庭

需要统一保障记者在法庭的采访权:法律规定,尚未获得记者证的记者持有新闻机构出具的介绍信可在法庭采访,而法院通知草案则强制要求出庭记者出示记者证。

(编译:Jon;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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