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年轻人报》反映,阮德富(岘港市北奠盘坊)表示,他的父亲阮德煌是岘港医院介入心血管科的患者,出院诊断书上写着:“急性非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NSTEMI)- ICD-10: I21.4”。
根据上述出院证明,此前患者已获主管机关根据岘港市人民议会第41/2025号决议审议并享受相关制度。
“然而,在审查档案过程中,我父亲的待遇被取消,理由是出院证明上写的是‘疾病代码I21.4’,并非受理档案机关正在适用的‘疾病代码I21’。据医生解释,这是我父亲‘心肌梗死’病例更详细、更具体的诊断。”——阿富说。

岘港医院综合计划科代表在与记者交谈时表示,I21代码属于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急性心肌梗死”组的疾病代码。I21.4是I21组的详细代码,用于具体确定位置和疾病类型(急性非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 - NSTEMI)。从专业本质上看,I21.4仍属于急性心肌梗死,并归于I21组。使用I21.4是正确执行ICD-10疾病编码规定的做法。详细诊断病情符合《诊治病法》及卫生部2026年第1849号决定中关于ICD-10疾病与死因编码指导文件的规定。
明知患重病却因疾病代码不匹配无法办理档案
与此同时,北奠盘坊人民委员会文化社会处干部潘氏映线女士在与记者交谈时表示,已受理阮德煌先生被诊断为心肌梗死、ICD-10疾病代码为I21.4的档案。然而,该代码与第41号决议中的规定不完全一致,因此已指导家属重新办理档案以便获得补贴。
据线女士称,对于某些疾病,第41号决议的附录有具体说明。例如对于癌症,第41号决议规定必须处于末期才能每月领取补贴。然而实际治疗显示,处于第一期或第二期的患者也已非常危急,可能迅速死亡。对于心力衰竭(代码I50),第41号决议规定必须达到3级或4级才能符合审核条件。级别较低者即使需经常服药也无法享受每月补贴,只能通过医疗保险解决。
但对于“疾病代码I21”,决议并没有具体指导或明确说明是否接受“小数点后的详细代码”。“这使得即使患者身患重病,我们也不敢为其办理档案,因为纸面上的疾病代码不匹配。目前,乡镇、坊干部如我们因缺乏医学专业知识,难以区分复杂的疾病代码,特别是当疾病代码在小数点后带有额外数字(如.1、.2、.3、.4)时。”——线女士说。
潘氏映线女士认为,像本案,尽管知道医院做得具体详细,但因为没有指导,坊级不敢受理档案,生怕违反国家规定。“目前一些类似案例我们也无法解决,必须等待上级核实和指导。”——线女士说。
(编译:张悦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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