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岘港市人民法院已决定开庭审理以下被告:阮光黄——GFDI投资咨询一人有限责任公司(GFDI公司)总经理;阮杜达——GFDI公司财务经理;陈氏美幸——GFDI公司资金部主管;苏红茶——GFDI公司总部交易部经理;陈氏娇庄——GFDI公司总部交易部副经理。
开庭时间为8月21日,预计审理3天。

以高收益项目为诱饵募集投资者资金
根据案情,GFDI公司由黄担任总经理、成员委员会主席,注册资本为800亿越南盾。
该公司在河内、义安、广平、顺化、得乐、胡志明市、芹苴等地设有12家直属分支机构。
从2018年5月至2024年11月,GFDI通过与岘港及全国各分支机构的客户签订财产借款合同的方式进行融资。
客户来源主要来自商务人员的咨询和直接介绍。他们接受过咨询内容和形式的培训,并负责寻找、劝诱客户将资金存入GFDI公司以享受优惠利率。
在咨询过程中,客户会接触到图片、广告宣传品,并由GFDI员工直接介绍公司的投资项目。
GFDI还通过Zalo、Facebook、网站等平台投放广告来寻找客户资源。
调查认定,阮光黄指示各分支机构、业务部门和商务人员发布虚假信息,声称客户的全部资金将由GFDI公司用于投资高收益潜力项目,如:经营29-3街出租写字楼;食品饮料项目(艺村餐厅系统);消费品-商业生产项目;体育项目(韩江GFDI五人制足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艺术与娱乐项目等。
黄指示营销部门制作图片、广告宣传品,夸大项目规模和收益水平,供员工在咨询过程中使用。
同时向客户承诺项目目前盈利,确保有足够能力按已签合同约定到期兑付、结清。
将客户资金用于投资国际证券
在获得募集资金后,黄并未按咨询、介绍和向客户承诺的方式使用,而是将资金用于在XTB、Tickmill等国际证券平台投资证券;偿付到期的财产借款合同本金和利息;支付GFDI运营费用;购买部分资产。
实际上,上述投资项目完全没有盈利,收入不足以弥补支出。

投资客户和黄本人也承认,如果公司不宣传、介绍客户的资金将投资于上述项目,而实际用于投资国际证券、偿还到期本金利息、用后募集的客户资金兑付到期或提前结清的客户……客户就不会信任并投资。
此外,黄还推出极具吸引力的贷款利率:1个月套餐(利率1.5%-2%)、3个月套餐(月利率2.5%)、6个月套餐(月利率3%)以及9个月以上(月利率3.5%),以吸引客户投资并签约。
资金枯竭,濒临悬崖仍增设分支机构
到2023年8月,由于大量客户前来取款,加上国际证券投资亏损、运营成本上升(每月300-400亿越南盾),已投资的多个项目投入大量资金却无收益,GFDI陷入丧失财务能力的境地。
与此同时,从新客户处募集的资金仅够用于支付旧客户的合同和公司运营费用。
为了让公司继续运营,黄增设了新分支机构(义安),同时继续指示整个系统及11家分支机构在咨询过程中发布关于客户投资资金使用情况的虚假信息,以说服客户续签旧合同或签订新合同。
黄采用激励手段,对签订合同多、业绩高的分支机构和员工给予奖励,同时批评未完成业绩的员工。
到2024年11月,GFDI公司资金枯竭,导致无法向客户付款。
阮光黄被指控诈骗侵占7108名客户的财产,总金额超过24070亿越南盾。黄的部下有协助作用……
(编译:张悦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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