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广义省巴兆路118号拍卖房产被占案:房产来源揭秘

越南广义省巴兆路118号拍卖房产被占案:房产来源揭秘

关于阮日维合法拍得位于广义省义路坊巴兆路118号的房产,但在使用约7个月后被他人侵占一事,案件档案显示,该房产的起源与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的查封、资产转让及多年法庭纠纷有关。

被查封的资产被转让

根据档案,巴兆路118号房产及第4号地图第21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原属于陈文煌和潘氏河。两人离婚后,该资产被查封以保证民事义务的执行。

在房产被职能部门查封的过程中,2016年,陈文煌和潘氏河将该房产转让给梁氏N,导致纠纷产生。

梁氏N表示,2016年她以17亿越南盾的价格受让该地块,以抵消潘氏河超过10亿越南盾的债务。由于土地使用权证正在银行抵押,她又额外支付了约13亿越南盾解押。2018年完成手续后,她拆除了旧房并建造了现有的两层楼房。

与此同时,执行机构确认,两层楼房在梁氏N接受转让之前就已存在。

直接处理此案的法警阮世仁表示,梁氏N接受转让时,该地块上已经有一栋两层楼房。

越南广义省巴兆路118号拍卖房产被占案:房产来源揭秘

执行机构提供的档案显示,巴兆路118号的房产早在1996年就已获得建筑许可证。许可证上明确注明建筑为二级住宅、两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砖墙、平顶。

此外,1996年建筑许可证附带的设计图纸也与当前房屋的现状有许多相似之处。

执行机构以此为基础认定,该房屋并非梁氏N在受让后新建的。

然而,当事人辩称,受让后曾对房屋进行过部分翻修。

因此,在强制移交土地和巴兆路18号房屋给竞得人阮日维时,执行机构建议梁氏N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院的受理文件明确指出,梁氏N要求执行机构返还她66亿越南盾的房屋修缮费。但法院受理后,梁氏N撤回了起诉。

(编译:李程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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