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广义省巴兆路118号拍卖房产被占案:房产来源解析

关于阮日唯合法竞得位于广义省义坊巴兆路118号房产,但使用约7个月后遭他人侵占的案件,案件档案显示该房产与执行查封、资产转让及多年法庭纠纷密切相关。

越南广义省巴兆路118号拍卖房产被占案:房产来源解析

被查封资产却遭转让

据档案资料,巴兆路118号房产及第4号地图第21块土地原属陈文黄和范氏霞所有。两人离婚后,该资产被查封以保障民事判决执行

在房产被职能部门查封期间(2016年),陈文黄和范氏霞将房产转让给梁氏N,引发纠纷。

越南广义省民事判决执行局副局长范辉安表示,案件本质已由判决明确认定。

范辉安称,收款后,被执行人(陈文黄、范氏霞方)未将这笔款项用于履行判决义务。

"这显然是转移资产的行为。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转让资产但未用该款项执行判决。"范辉安说。

发现转让行为后,原广义市民事判决执行分局执行员提起诉讼,要求宣告陈文黄夫妇与梁氏N之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撤销公证书及土地证书上的变更登记。

在2019年11月1日第40/2019/DS-ST号一审判决中,越南广义省人民法院裁定由山静公证处公证的转让合同无效,同时撤销对梁氏N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变更登记。

梁氏N不服上诉。在2020年5月11日第69/2020/DS-PT号二审判决中,越南岘港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全部上诉,维持原判。

两判决生效后,2024年3月,原广义市民事判决执行分局将巴兆路118号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以执行判决。

阮日唯以超过23亿越南盾的价格竞得。在履行全部财务义务后,执行机关将资产移交给他。

然而,阮日唯接收房屋、装修并购买家具入住7个月后,因私事锁门前往多乐省。数日后返回,发现梁氏N已重新占据该房屋并居住至今。

越南广义省巴兆路118号拍卖房产被占案:房产来源解析

关于房产来源的争议

梁氏N称,2016年她以17亿越南盾受让该地块,以抵销范氏霞欠她的逾10亿越南盾债务。由于土地使用权证抵押在银行,她又支付约13亿越南盾解押。2018年手续完成后,她拆除旧房并建造了现有的两层楼房。

而执行机关则坚称,两层楼房在梁氏N受让前就已存在。

直接处理案件的法警阮世仁表示,梁氏N受让时,土地上已有两层楼房。

越南广义省巴兆路118号拍卖房产被占案:房产来源解析

执行机关提供的档案显示,巴兆路118号房屋早在1996年就已取得建设许可证。许可证明确标注工程为二级房屋、两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砖墙、平顶。

此外,1996年建设许可证所附设计图与房屋现状多处吻合。

执行机关以此作为依据,认定该房屋并非梁氏N受让后新建。

不过,当事人辩称,受让后对房屋进行了部分翻修。

因此,在强制将巴兆路118号土地及房屋移交给竞得人阮日唯时,执行机关已指引梁氏N向法院起诉以维护权益。

法院受理文件明确记载,梁氏N要求执行机关返还其66亿越南盾的房屋修缮费。但法院受理后,梁氏N撤回了起诉。

(编译:张悦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1260/

(0)
上一篇 8小时前
下一篇 8小时前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