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公安部正在主持起草《越南刑法典(修订草案)》,预计将于8月召开的第一次特别会议上提交国会征求意见,并于10月会议通过。
在草案中,越南公安部补充了现行刑法中若干新行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侵犯经济管理秩序罪、环境犯罪、信息技术和电信网络领域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行政管理秩序罪。
此次补充旨在应对新出现的行为,特别是网络环境中对社会构成危险的行为,并符合越南参与或加入的国际条约、建议、公约和协议。
提议对侵占土地和破坏土地行为进行刑事处理的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在第228条(违反土地使用规定罪)中增加了侵占土地和破坏土地的行为。
越南公安部认为,土地管理实践表明,侵占和破坏土地的行为以多种方式发生,可能对土地管理秩序、土地利用规划、计划以及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
同时,这些行为会导致土地质量下降、土地资源流失、引发纠纷和投诉、非法工程增加,并在土地征收、补偿和场地清理方面造成困难。
补充这些行为是为了符合土地法规定,并提高国家对土地管理的效力,保护土地资源和合法土地使用权。
根据草案,任何人非法侵占、破坏土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违反土地利用管理规定,已受到行政处罚或已被判该罪、尚未被销案而再犯的,将处以1亿至10亿越南盾罚款、最高3年监外改造或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
若属于有组织犯罪、犯罪两次以上或严重再犯,将处以10亿至40亿越南盾罚款或2至7年有期徒刑。
犯罪者还可能被处以2000万至1亿越南盾罚款。
草案还规定,违反此规定的商业法人可被处以罚款,并禁止在1至3年内从事特定领域的经营或活动。
提议补充多项行为的刑事处理规定
草案在第187条(以商业目的组织或中介代孕罪)中增加了中介代孕行为,以确保预防和处理该行为的法律依据。
越南公安部还提议将生产、买卖一氧化二氮(笑气)及其他对健康有害的气体或物质用于非法目的的行为纳入第190条和第191条。
越南公安部表示,此举旨在有效保护人权,特别是生命和健康权,以应对新精神活性物质(尚未被列为毒品)和可能危害健康物质的变种。
补充这些规定将为切断有害物质供应链、解决违法行为处理中的困难提供严厉的法律框架。
草案在第207条(生产、买卖、运输假币罪)中增加了买卖假币的行为,并在第208条(买卖、储存、运输、流通假转让工具或其他假有价证券罪)中增加了买卖假转让工具或其他假有价证券的行为。
这一补充确保了在实际中预防、打击和处理这些行为的法律依据。
草案还增加了囤积居奇行为,并同时明确了行为目的为操控市场供需、引起价格异常波动,以涵盖投机行为,服务于预防和打击此类犯罪的实践。
越南公安部提议对生产劣质食品罪处以最高12年监禁。在《越南刑法典(修订草案)》中,越南公安部提议补充规定,对违反质量要求生产、买卖粮食、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饲料的行为予以刑事处罚。
(编译:Jon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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