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广义26年“换地”修路后艰难“讨要”承诺

他带我们到门口,范安义(70岁,住在广义安富社清安村)表示,他家门前的民生道路直通义富市场C门。这条路是在他300平方米的土地上修建的,他曾与义富坊(今安富社)人民委员会签署土地置换协议。

“换地”协议

拿着一叠各种文件,范安义戴上眼镜翻找2000年1月7日签署的《置换土地面积以开通义富市场C门交通道路的协议》。签署协议时,有范安义和义富社人民委员会全体成员在场,包括社人民委员会主席团文明、副主席范文德、地政干部高山等。

根据协议,范安义正在使用祖传的住宅用地,面积1608平方米,已获县级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社人民委员会同意开通通往义富市场C门的道路。与范安义就受影响土地进行协商后,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同意置换范安义的土地面积,供社人民委员会开通通往市场大门的道路,面积300平方米(宽4米,长75米)。置换部分,社人民委员会同意借用上述面积用于修路,并将在今后社人民委员会的居民规划用地上解决置换,面积等于向范安义借用的面积。”协议签署后,各方签字。原义富社人民委员会主席团文明代表签字盖章。然而,26年过去了,政府仍未履行对范安义的土地置换承诺。

“1997年,原义富社人民委员会动员捐地扩建市场,我立即捐出200平方米,从未要求任何回报。但300平方米修路是社人民委员会签署土地置换协议,所以我必须争取自己的权益”,范安义说,并补充说他已多次“敲门”但都遭到“摇头”拒绝。

越南广义26年“换地”修路后艰难“讨要”承诺

安富社人民委员会:审查法律,没有规定允许土地置换

在与“土地置换”相关的文件中,范安义保存了许多提交给广义市原义富社人民委员会和原广义市人民委员会的请愿书。自2015年起,广义市人民委员会已要求各方解决,但事情仍然“原地踏步”。在2019年8月5日的定期接待公民通知中,广义市原人民委员会副主席武光得出结论:“关于范安义的请愿,广义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多次发文指示义富社人民委员会和资源环境处,但各单位尚未完全履行职责。”武光责成义富社人民委员会紧急执行广义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自2016年以来的指示。最迟于2019年8月15日,资源环境处必须提交文件,供广义市人民委员会答复公民。在范安义“讨要承诺”的旅程中,各级政府有许多答复文件,但事情仍陷入僵局。

“我非常难过,如果当初社人民委员会让我捐地修路,我也许愿意捐。但这里,社同意置换土地给我。然而路修好了,走了几十年,土地却仍未置换给我”,范安义说。

越南广义26年“换地”修路后艰难“讨要”承诺

安富社人民委员会主席范春生与记者交流时表示,已邀请并会见了范安义。范春生说非常理解范安义的情况,但根据现行规定,此案不符合交付土地的条件。“我不说2000年会议纪要的对错。但土地必须依法。对照所有规定,没有条件可以执行,法律也没有置换土地的规定。我已向范先生解释了情况,社里也发函给范先生”,范春生说。他补充说,如果范安义觉得不满意,可以提起诉讼,因为这是公民的权利。

越南广义26年“换地”修路后艰难“讨要”承诺

(编译:Cici;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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