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体而言,第一项决定是批准胡志明市四环路投资建设项目,其中子项目2-4:建设从Thầy Cai渠至胡志明市-忠良高速公路段,长约42.05公里。
起点位于后义社(西宁)的Km0+500处,终点位于胡志明市-忠良高速公路交叉口处的Km42+550处。路线经过后义、德立、和庆、德惠、盛利、平德、奔力(西宁)等社。
另一项决定是批准子项目2-5:建设从胡志明市-忠良高速公路至协福港段,长约35.77公里。
起点位于奔力社胡志明市-忠良高速公路交叉口的Km42+550处,终点位于协福港区域胡志明市协福社的Km78+323处,连接南北轴线。路线经过奔力、美安、隆冈、沥坚、美丽、美禄、福永西、芹德、新立(西宁)等社以及协福社。
两个子项目的完建阶段均将建设100级高速公路,横断面8车道,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3米。
第一阶段分期投资将建设100级高速公路,横断面4车道,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
这两个子项目均采用BOT项目合同形式(建设-经营-移交)。
在这两项批准决定中,开始收费的基础票价最低为2100越南盾/公里,最高为7980越南盾/公里。

招标将采用投资者选择方式,在国内进行广泛招标。西宁省交通工程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将是合同签署和招标邀请机构。
据此,子项目2-4的总投资额为204850亿越南盾,其中国家资本参与约53380亿越南盾(中央40040亿越南盾,西宁13340亿越南盾)。
投资者参与项目的资本约151470亿越南盾,其中自有资本约22720亿越南盾(15%),银行贷款约128740亿越南盾(85%),贷款利率暂按约10%计算。
该子项目的工程及基础设施系统运营、经营期限预计为22年11个月,将在项目谈判和合同签署阶段具体确定。
期限届满后,投资者将工程移交给国家主管机构管理。
子项目2-5的总投资额为228130亿越南盾,其中国家资本参与约92460亿越南盾(中央69350亿越南盾,西宁23110亿越南盾)。
投资者参与项目的资本约135670亿越南盾,其中自有资本约20350亿越南盾(15%),银行贷款约115310亿越南盾(85%),贷款利率暂按约10%计算。
投资者在该子项目中的工程及基础设施系统运营、经营期限预计为25年4个月。
胡志明市四环路长约159.31公里,分为10个子项目。西宁省负责实施3个子项目,路线长约78.3公里(其中包括属于胡志明市地段的3.8公里)。
除上述两个子项目外,西宁省正在实施子项目1-4:补偿、支持、安置及建设辅路,总投资额为249720亿越南盾,来自公共投资资金。
(编译:Eric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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